索引号
MB1A08302/2022-40513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名称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天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的函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天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的函

发布时间:2022-11-18 09:55 来源:生态环境局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质量,保证审查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经研究,我局拟更新天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现就专家遴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面向全社会公开增补,主要从各有关科研院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征集

、遴选条件

(一)总体要求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扎实的学术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独立廉洁的履行职责。

(二)专业领域

熟悉相关领域政策和湖北省相关规章制度,熟悉建设项目有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

(三)业务能力

在本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有判断和把握重大战略、技术的工作能力。

(四)其他

1.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无通报批评、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术评估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内(截至20221231日,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遴选程序

(一)申请方式

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优先考虑单位推荐方式,但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申报材料

推荐单位或申请个人须填写《天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自荐)表》(见附件)。并于2022125日前将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邮寄至市生态环境局,电子版PDF格式)请一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大小请控制在5M以内)。

(三)选用管理

1.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专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遴选和增补,同时根据环评审查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后,统一公布专家库名单。

2.专家库继续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参与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备案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专家不再任用;对在审查中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专家,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予以公告。

四、遴选结果

我局将根据专家遴选条件进行遴选,对拟入选专家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市局网站统一公布专家库名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周黎红

话:18907222919

箱:1535364223@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钟惺大道56号(天门市生态环境局),邮编:431700

附件:天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自荐)表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211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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