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40797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名称
天门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天门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3 16:02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鄂办文〔2025〕5号)、《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的相关要求,涉及我市的省序号45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已经省级验收组验收合格。现将我市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还有多宗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未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荆州松滋市原金松化工公司污染地块未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二、整改目标

将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污染地块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按要求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工作。

三、整改措施

开展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搬迁地块基础信息核实,及时在污染地块管理系统上填报相关地块信息。按照地块监管要求,推进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搬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开展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要求,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口镇人民政府共同组建工作专班,并于2025年1月制定了《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腾退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清晰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时限,合力完成污染整改。

(二)完成土地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生态环境局聘请三方对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开展同步监督;3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采样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完成现场采样。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地块在现场勘测、资料收集、人员访谈、采样检测等工作基础上,在2025年5月9日完成了《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

2025年5月中旬将湖北成宇制药有限公司污染地块的调查评估等相关信息已按程序录入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问题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反馈电话:0728-5236006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