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41969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名称
天门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天门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1 15:03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鄂办文〔2025〕9号)、《天门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文〔2025〕5号)要求,涉及我市的省序号9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已经省级验收组验收合格。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中个别化工园区确认工作把关不严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督察整改监督检查机制,加快推进督察未达序时任务整改验收和销号。

三、整改措施

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按期完成的涉化工园认定整改任务开展排查,针对未达序时进度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强化督查督办。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压紧压实整改责任。2025年4月9日,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全体会议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动员会,强调督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4月25日,市政府专题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培训会,明确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程序,推进整改任务规范有序验收销号。8月28日,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推进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鄂中专员办现场指导,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保证整改销号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整改工作调度。市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自查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提示函》,实施月调度,及时跟进整改进展,稳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三)规范开展合规化工园认定。根据《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鄂经信原材料〔2025〕51号)、《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原材料函〔2025〕93号)有关要求,天门市已于5月15日按时报送岳口化工园复核认定申报材料。目前岳口工业园已成功纳入全省拟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名单。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反馈电话:0728-523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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