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09-21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对《天门市乡镇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1 09:5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促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厘清乡镇水环境管理责任,加强乡镇跨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实现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政策制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7号

三、主要内容

本《考核办法》共十二条:

对乡镇跨界断面考核的考核范围、考核指标、考核目标、结果运用、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规定。

考核范围为天门河、汉北河、杨家新沟、九条河、龙嘴河、南河等6条河流沿线乡镇,其中南河市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增加。

考核指标主要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3项指标,实行按月监测评估、按年度进行考核。

考核目标依据考核断面近年来水质情况及我市水质考核目标设置,天门河、汉北河、杨家新沟、龙嘴河、南河为Ⅲ类水质标准;九条河为Ⅳ类水质标准。

结果运用为跨界断面水质年度考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作为对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跨界断面水质年度考核全部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存在断面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组织实施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工作,目前暂时采用手工监测数据,待水质自动站全面建成后采用核准的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作为该断面当月水质监测结果。

四、职责分工

方案涉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财政局、拖市镇、渔薪镇、黄潭镇、天门高新园、竟陵办事处、卢市镇、九真镇、胡市镇、小板镇、净潭乡、蒋场镇、汪场镇、岳口镇、横林镇等相关单位,《考核办法》中各单位职责任务进行详细说明

五、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天门市生态环境

解读人:潘宜君     0728-523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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