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湖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环发〔2022〕9号)有关规定,推动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制定《天门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环综合〔2021〕43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环发〔2022〕9号)
三、主要内容
《天门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工作要求三个章节。
(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体系,多方协作共管机制有效运行,监督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依法如实披露环境信息,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细化为4方面13条,明确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内容和途径,切实加强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管理,严格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监督惩戒,持续推进环境信息披露法治建设。同时按职能分工逐条明确责任单位。
(三)工作要求。加强组织保障和财务保障;压实属地、部门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完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天门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28-52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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