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6129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名称
市商务局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市商务局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4 14:10 来源: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有效提升商务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根据市创文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切实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文明素质为目标,以市场规范有序、商超提档升级、加油站安全文明、商务酒店礼貌待人四大创文目标为重点,全面建立商务系统文明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加快建设 “城市美、产业强、生态好、民生优”的现代化宜居宜业之城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道德支撑。

二、创建内容标准

(一)农贸市场

1.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2.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行业规范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

3.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4.室外有灭烟台,室内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6.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

7.市场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现象。

8.市场及其周边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9.市场及其周边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10.市场及其周边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11.市场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2.市场及其周边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3.市场及其周边无乱搭乱建现象;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14.市场及其周边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5.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二)商场超市

1.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2.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行业规范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

3.室外设灭烟台,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4.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设有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指示标识明显,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5.收银台前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6.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7.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8.商场超市及其周边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9.商场超市及其周边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10.商场超市及其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1.商场超市及其周边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2.商场超市及其周边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3.商场超市及其周边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4.商场超市及其周边: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15.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

(三)加油站

1.有不少于一处公益广告设置。

2.公共卫生间标识清晰,干净卫生,管理使用良好。

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设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及时清洗,无溢出、堆积、异味,公共设备设施及时维护,保持完好。

4.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

5.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地上无烟头。

6.亮证经营,证照齐全,公示行业规范、管理制度。

7.工作人员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举止得体,规范经营。

8.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9.出入通道标志标线清晰,道路平整,无坑洼破损、积水。(四)包保路段

1.督促LED等开展多种多样的“创文”宣传;

2.督导门店业主履行“门前四包”责任;

3.帮助整理门前秩序,及时清除包保路段不卫生现象,督促路段车辆一律头朝外尾朝内整齐摆放;

4.查看、维护路段门前设施和绿化,无毁绿种菜现象;

5.制止伸店经营和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

6.路段包保人员佩戴胸牌和“门前四包”标识,全天巡查,确保路段文明、整洁、有序。

(五)局机关

1.指示引导标识、标牌完整清晰,设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

2.消防设施齐全、视频监控系统功能完好;

3.室外设有灭烟处,显著位置设有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不摆放烟具;

4.显著位置可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九大精神宣传、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志愿精神、关爱未成年人,法治精神、道德模范、《天门文明20条》等公益宣传;

5.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有开展志愿服务的活动记录;

6.工作人员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规范高效;

7.工作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的内涵、志愿精神的内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达100%;

8.机关无吸烟、争吵谩骂、大声喧哗、嬉戏吵闹、乱扔杂物、乱涂乱画乱张贴、躺卧座椅、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彩庭任组长,彭会军、徐文中、张德辉、王学荣、李府彪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黄彩庭

副组长:彭会军

成  员:郑文波、许江红、范小虎、赵军

责任单位:办公室、内贸科、市场体系科

责任内容:负责全局“创文”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资料收集整理及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负责落实局机关创建内容和要求。

(二)农贸市场组

组  长:彭会军

成  员:范小虎、胡朝阳、甘志力、简淳

责任单位:物管局、资产科、市场体系科

责任点位:雁叫市场、桥南市场

责任内容:负责按照农贸市场创文内容和标准,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巡查和包保工作。

(三)商场超市组

组  长:张德辉、王学荣

成  员:赵  军、徐环平、吴 瑕、师庆楠、刘俊、杨平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责任点位:中百、大润发、沃尔玛、国贸、富迪钟惺店、富迪陆羽店

责任内容:负责按照商场超市创文内容和标准,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巡查和包保工作。

(四)加油站组

组  长:徐文中

副组长:李俊峰

成  员:魏俊文、于学喆、胡 维

责任单位:商务执法支队

责任点位:城区及城乡接合部加油站

责任内容:负责按照加油站创文内容和标准,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巡查和包保工作。

(五)包保路段组

组  长:李府彪、胡朝阳

成  员:熊姗、彭伟伦、代卫国、倪  涛、卿  涛

责任单位:市场物业局

责任点位:人民大道东东方社区至陆羽大桥路段南边

责任内容:负责按照包保路段创文内容和标准,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巡查和包保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五城同创”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天门的重要举措。各涉创单位要统筹安排,不折不扣完成“创文”工作各项任务,把“创文”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指挥体系上下贯通、协调联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户外LED显示屏,大力宣传“创文”工作动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折不扣的落实创建各项工作安排和部署,营造浓厚氛围。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涉创工作组和人员要根据《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分解创建任务,开展对标创建,做到常态化监督与突击性包保有机结合;综合协调组要切实担负起督办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和督查整改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将创文期间检查督办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并纳入年终考核。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