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公告
2025年10月23日,我局对天门市鸿运加油点作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的许可。后核实该加油点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款、《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天门市鸿运加油点2025年10月办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的许可,撤销许可文书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天商文〔2026〕33号)
请天门市鸿运加油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交回商务局行政审批科(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49号2楼208办公室,电话:0728-5238623),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或拒绝交回上述证件的,上述证件自动作废并依法注销。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天商文〔2026〕33号
天门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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