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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天门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6-28
来 源 : 天门市商务局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天门市商务局对《天门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28 09:37 来源:天门市商务局


一、制定办法的意义

该办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市场主体自律的原则,着力构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齐抓共管的全新格局,为进一步厘清农贸市场管理职责、强化统筹联动、形成部门合力、补齐民生工作短板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二、制定办法的背景

一是近年来,市政府十件实事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列入民生实事,新建及改造升级了部分标准化农贸市场,对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了全面提档升级。但在农贸市场管理方面,由于存在监管部门职责界定不清,职责交叉等问题,容易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局面,影响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完善。

二是上级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指出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预防优先,打造健康环境,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省人民政府也于2020年4月在全省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和为期1个月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整体形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是为切实提升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借鉴外地建设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2020年5月11日至13日,由副市长曾令慧同志带队,组织商务、规划设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竟陵、岳口、多宝等乡镇的分管负责人,以及竟陵官路社区、岳口正泰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方的责任人一行13人,对宜昌、襄阳两地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2020年5月19日至23日副市长曾令慧带领招商、商务、小板等负责人到长三角招商期间,考察了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农贸市场经验和管理。通过学习考察,曾市长指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要明确责任,提高标准,理顺关系”。市商务局按照曾市长的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牵头起草了《天门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20年5月29日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先后2次提交市司法局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形成了该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总共有7章25条,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等单位在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职责,对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说明。

办法指出,全市农贸市场管理实行“属地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蒋湖农场、竟陵街道办事处、杨林街道办事处)履行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同时,市场内还将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划行归市、分区销售,其中农民自产自销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

在市场管理方面,该办法要求农贸市场设立有相应管理机构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农贸市场经营单位还要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计量管理、消费投诉等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贸市场经营业态清单,开展农产品追溯、农残检测工作;在市场内明显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等。

为保障市场内环境卫生,该办法还明确规定农贸市场要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引导市场内的垃圾分类投放。

该办法让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有法可依,各个部门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将井然有序,在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上,也有了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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