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统计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我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积极探索党组依法执政的有效实现方式。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制度,制定党组议事规则,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实行集体民主科学决策,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二)营造法治宣传氛围
一是向领导干部普法。向市“四大家”领导、各乡镇领导和统计人员、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共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辅导读本30余本;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10月30日在市委党校召开天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集中培训会,邀请省统计局政法处领导向全市各乡镇分管统计工作的镇领导、统计人员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共计400余人作“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讲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是向统计人员普法。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集中学习;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内容及要义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中;利用统计业务会议、“业务讲堂”等活动进行宣讲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全局人员按要求完成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
三是向社会大众普法。9月12日,我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天门调查队举办了主题为“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的“统计开放日”活动。现场采取设立主题喷绘背景墙、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天门的经济发展变化、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数据生产流程以及统计调查工作职能等内容一一加以展示。活动现场吸引了广大市民驻足观看,大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统计人员的科普,提高了广大市民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度。
四是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结合到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双随机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传解释《统计法》要点并发放统计法宣传小手册;在进行新增单位现场核查的同时,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对所有拟新增单位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切实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三)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一是实施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加强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建设,建立了天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二是积极参加国家局统计执法培训考试,今年参考的3名同志中有2人顺利通过国家级执法考试,被纳入到国家统计局执法人才库,并在省统计局组织下对十堰市、恩施州、黄冈市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1人通过了国家局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拿到了统计执法证。
三是实行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及时对持证人员进行清理和调整,适时掌握人员动态。
(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及时对信用平台目录事项进行确认,核实无需归一事项确定的依据和执行情况。认真落实“有则报信息,无则零报告”的制度,做到每个星期五按时上报。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将抽查情况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是积极配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编辑发布了依职权事项4条,领取3项统计公共服务事项,并及时在平台予以公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虽然今年我局在普法宣传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整体来看,广大民众统计法治观念仍然十分淡薄,对统计法律法规了解甚少。
二是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执法。因此统计执法人员必须较为全面地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执法技能。我们的执法人员在这些专业知识上还有所欠缺。
三、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全国统计开放日”、“12. 4”国家宪法日、“12. 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运用各种手段,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执法制度。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完善统计执法相关制度,做到执法制度齐全,严格按照制度执法。
四、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2020年,天门市统计局将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和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学习、严格统计执法、着力推进统计法进企业、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进村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宪法普及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宪法意识。依托“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网学网考”,按要求完成年度规定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按时参加考试。
(二)加强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
一是利用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班、年报会等普及和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统计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二是送法下乡。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传解释统计法要点,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依法统计的意识。三是面向社会普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四是要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更好地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好铺垫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及时向市普法办报送普法宣传工作信息和法治宣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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