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统计局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方案
2025年是全省干部素质提升年,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天门市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六大行动”措施二十条》,从统计现代化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出发,通过大抓能力建设,促进工作整体升级,更好的助力天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市委提出的干部素质提升“六大行动”措施二十条,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打造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为服务全市加快打造“一城四基地”,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对标开展凝心聚魂行动,促进干部政治能力显著增强。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全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0次、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12次。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局干部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2.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贯通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开展学习研讨,引导统计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3.扎实开展党性锻炼。积极选派市局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班、年轻干部培训班以及乡科级干部培训班。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党性分析。(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二)对标开展对标争先行动,促进干部服务支点意识显著增强。
4.全面开展加快建成支点研讨。组织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围绕“聚焦建支点 争当‘优等生’”开展学习研讨,引导干部进一步明晰跨越赶超的思路举措、强化奋勇争先的信心决心,激发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支点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5.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活动。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活动,大力建设政治过硬、 担当作为、创先争优、务实为民、清正廉洁“五型”模范机关。严格落实《天门市2024年度“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规定,各专业全年组织开展至少2次集中培训,每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课时,确保实现所有“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全覆盖。开展“四上”企业(尤其是服装电商企业)走访活动,现场指导企业规范入库资料,为企业答疑解难,做到应统尽统。(责任科室: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各专业科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三)对标开展强基提能行动,促进干部统计工作能力显著增强。
6.切实提升统计干部专业业务能力。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契机,建立了各专业业务交流学习机制,积极寻求省局业务指导、培训,逐步提升专业业务能力。用好“统计大讲堂”“国家统计局网络培训平台”等线上学习资源、渠道,持续提升统计干部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责任科室: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各专业科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7.切实提升统计干部数据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对照《湖北省统计业务质量保证框架》,压紧压实各环节数据管控责任。全面推进名录库更新维护新机制,做好运用五经普数据更新名录库工作,不断提升调查单位管理质效。加强一套表平台报送即时监控查询核查,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数据质量集体评估制度,不断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科学性。(责任科室: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各专业科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8.切实提高统计服务决策能力。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七项重点工作等全市中心工作,做好数据的分析研判,全年全局完成统计分析报告20篇以上。(责任科室: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各专业科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四)对标开展破解“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专项行动,促进干部担当创新精神显著增强。
9.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和水平。持续推动新修订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提高全市领导干部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抓好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贯彻实施,做实做好“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工作,拉近统计工作与大众的距离,提高统计公信力。鼓励、支持统计干部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责任科室:监测分局;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10.切实提高工作执行能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加强干部管理,细化责任,将干部工作实绩融入年度考核评分中,对于表现优质者推荐为优秀,让干部躺不平,混不了。(责任科室: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各专业科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五)对标开展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行动,促进干部服务群众观念显著增强。
11.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持续深化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推动干部深入到乡镇企业一线,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党员e家平台,定期收集通报党员下基层情况,促进干群融合。积极参加包保路段、挂点社区“清洁天门”等相关活动。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扶,参与共同缔造,促进和美乡村建设。(责任科室: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各专业科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12.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切实精简文件会议,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让统计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服务群众。(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六)对标开展“清廉天门”建设行动,促进干部防风拒腐定力显著增强。
13.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一体推进学查改,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14.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对党的纪律规矩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持续推动形成学思践悟的良性循环。(责任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15.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抵制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问题,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跑数要数等统计领域腐败问题。(责任科室:监测分局;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16.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估,做好关键节点提示提醒。认真做好“近亲繁殖” 问题清理纠治,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科室:监测分局、普查中心、各专业科室;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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