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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34938 主题分类 体育
发布机构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19 09:22

程芳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东风支渠建设户外游泳(冬泳)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游泳是很好的全民健身项目之一,同时也被国家列为高危运动项目。建设户外游泳(冬泳)基地(即天然游泳池)造价低廉,简便实用,但其受水位、水流变化、卫生安全等诸多条件限制。国家对建立天然游泳场地有如下规定要求:

1、天然游泳场所应设在污染源的上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内不应有污水排放口,岸边100米以内不应堆有污物或存在渗透性污染源。

2、划定卫生防护区,应配备pH值等水质检测设备,水源经过检验,确定是清洁而没有传染细菌,严禁血吸虫病区或潜伏有钉螺地区开辟天然游泳场所。

3、水流速度控在0.5米/秒,水底以沙底为宜,无枯树枝、腐烂树叶和淤泥等污染物。

4、应距离码头、船坞、桥梁以及船只来往频繁较远的地方修建。

5、应有平坦的入水走道通向水域,通道应保持清洁。

从这些规定条件来看,您提出在东风支渠建设户外游泳(冬泳)基地的建议不符合国家对天然游泳池建设的规定,其所需的管理主体、从业人员和救生员配备都存在问题。需要改变河道的现状,必须经过水利部门报请水利部申请备案,且原则上无法改变河道的原状。从目前来看,我市建设天然游泳场所的条件仍没有成熟,有待今后再努力。

为满足广大市民对游泳运动的喜爱,我市体育中心建设标准的室内游泳池馆,常年对外开放,且人员设施配备齐全,安全有保障。据统计,秋冬季节游泳馆日均接待泳客量在20人次左右,远远低于最大接待量,建议冬泳爱好者前往游泳馆进行锻炼。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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