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程芳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东风支渠建设户外游泳(冬泳)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游泳是很好的全民健身项目之一,同时也被国家列为高危运动项目。建设户外游泳(冬泳)基地(即天然游泳池)造价低廉,简便实用,但其受水位、水流变化、卫生安全等诸多条件限制。国家对建立天然游泳场地有如下规定要求:
1、天然游泳场所应设在污染源的上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内不应有污水排放口,岸边100米以内不应堆有污物或存在渗透性污染源。
2、划定卫生防护区,应配备pH值等水质检测设备,水源经过检验,确定是清洁而没有传染细菌,严禁血吸虫病区或潜伏有钉螺地区开辟天然游泳场所。
3、水流速度控在0.5米/秒,水底以沙底为宜,无枯树枝、腐烂树叶和淤泥等污染物。
4、应距离码头、船坞、桥梁以及船只来往频繁较远的地方修建。
5、应有平坦的入水走道通向水域,通道应保持清洁。
从这些规定条件来看,您提出在东风支渠建设户外游泳(冬泳)基地的建议不符合国家对天然游泳池建设的规定,其所需的管理主体、从业人员和救生员配备都存在问题。需要改变河道的现状,必须经过水利部门报请水利部申请备案,且原则上无法改变河道的原状。从目前来看,我市建设天然游泳场所的条件仍没有成熟,有待今后再努力。
为满足广大市民对游泳运动的喜爱,我市体育中心建设标准的室内游泳池馆,常年对外开放,且人员设施配备齐全,安全有保障。据统计,秋冬季节游泳馆日均接待泳客量在20人次左右,远远低于最大接待量,建议冬泳爱好者前往游泳馆进行锻炼。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