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8784
分类
旅游
发布机构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名称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15 16:23 来源: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陈宝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建陆子学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在原址重建。我们一直都非常重视对文物的调查与保护工作力度。在2011年6月就报请市政府公布了“陆羽读书处”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对陆子读书处文物点日常看护工作,定期安排专班对该文物点进行安全巡查,确保文物点安全。

感谢您对天门市文旅事业发展的重视与关心!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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