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10436
分类
旅游
发布机构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名称
天门市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天门市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16:55 来源: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诚信的旅游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或通过无资质群体、网店等非正规渠道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变更行程、增减项目,无故中止导游服务,恶意甩团、甩客;虚假宣传、欺骗或诱导游客消费,收受“人头费”“返点”等商业贿赂;以言语威胁、锁闭车门、扣留证件等方式强迫游客消费,或索要小费、兜售物品;随意变更团队人员、行程安排,压缩游览时间、延长购物时长;伪造、转借或冒用导游证。

(二)旅行社组织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虚假旅游信息,欺骗、误导游客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强制游客购物或参加付费项目,压缩景点游览时间滞留购物场所;以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康养活动等形式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未明示购物、自费项目等关键信息;未向导游支付合理报酬,违规收取押金、管理费;转借许可证、超范围经营、委派无证人员、向不合格供应商采购等行为。

(三)在线旅游平台及相关线上渠道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旅游产品,以“政府补贴”“尾单甩卖”等名义进行价格欺诈;未取得经营许可,通过直播、社交平台等线上渠道非法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游客脱离平台交易(如添加私人微信、向个人账户转账),规避监管;利用技术手段不合理搭售,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四)其他

其他旅游企业或导游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12345(公共服务热线)

0728-5231617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

2.来信来访举报: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403办公室

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中23号;

邮箱:hbtmwtj@163.com

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线索提供要求

1.线索需真实具体,注明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事件经过,附合同、票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

2.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与线索内容,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严禁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通报;

3.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游客积极监督、踊跃提供线索。

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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