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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45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文 号
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9-01-04 00:00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和省局、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大局讲政治,科学统筹谋发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税费收入稳步增长,“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税收工作迈上新征程。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凝心聚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平稳落地

天门市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同心同欲,对标作战,按照“四个确保”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全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初步实现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和“两不误、两促进”的改革目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进展和改革成效。税务机构挂牌、落实“三定”暂行规定两大改革战役已经取得胜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职责划转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一)协同推进,合力攻坚,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顺利挂牌

1.争取党政领导,形成改革合力。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的工作安排,主动听取各方意见,宣传改革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市领导多次听取税务部门改革情况汇报,大力支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成立天门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为天门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党委运行规则,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成立综合组、法规组、纳服组、征管组、人事组、财务组、信息化组、非税收入组等八个改革工作专项组,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多次召开全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明确各级一把手改革责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部署落实改革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改革期间系统稳定和谐。

3.严守改革纪律,强化交心谈心。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及改革专项会议,传达上级要求,严明纪律规矩,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确保“六大纪律”规定、“五个一”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成立工作调研组,深入基层各单位与干部面对面座谈交流,倾听从领导班子和普通干部对改革的真实想法,为谋划推动改革收集第一手资料。

4.明确推进方案,顺利实现挂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开展规范性文件、旧机构印章、标识等清理,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前的三大类三十多项工作任务,实现综合办公系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网上税务局整合上线、正式启用;7月5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正式挂牌,对外行使职能;7月20日,全市各乡镇派出机构完成挂牌。

(二)提升站位,迎难而上,“三定”规定平稳有序落地

税务新机构挂牌成立后,天门市税务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形成工作专班,根据省局下发的参考模板,梳理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统计市局班子配备情况,分类汇总全系统现有人员情况,完成 “三定”规定的制定、报批工作,“三定”规定平稳有序落地。

1.强化学习宣传,提升政治站位。多次组织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传达学习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牢记“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坚决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改革全过程,积极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以政治高度坚决拥护改革,以强烈责任意识主动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

2.强化谈心谈话,直面进退留转。由市局党委书记带队,围绕税务机构改革的必要性、机构压缩后面临的压力风险等等,对原国税地税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副职干部开展多轮谈心谈话,并组织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挂点单位中层副职干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共计600余人进行谈心谈话;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原则,落实了14个内设机构及其正副股长,11个派出机构及其正副分局长;坚持人随事走、因需微调原则将全系统600多名干部调配到位,各项工作有效衔接。

3.强化岗责体系,促进人员融合。按照省局批复的“三定”规定和时间节点要求,严肃改革纪律,扎实组织改革培训,实而又实、细而又细抓落实,机构改革“第二场战役”圆满落地。以“三定”规定落实到位为契机,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迅速召开班子见面会,开展办公地点搬迁、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征管范围划转、征管资料交接、税源摸底等一系列重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事合、人合、力合、心合。

(三)统筹协调,有条不紊,社保规费划转工作深入推进

1.强配合,建机制。加强与上级政府的沟通联系,积极汇报阶段工作进展,争取领导支持,推动职责划转工作按时按要求平稳落地;强化部门配合,牵头建立以市财政局、人社等部门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有序推进职责划转。

2.细方案,成合力。根据省局方案,结合天门实际制定、细化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责任;积极对接多个市直相关部门,开展费源摸底,统计非税收入情况,摸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征收依据、征收规模、征收流程等,形成征管合力;联合人社部门制定信息交接方案,搭建信息系统平台,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3.抓落实,扩规模。在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的同时,狠抓责任落实,社保费和非税收入高速增长,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11月30日,完成社保费收入111324.3万元,同比增长26.9%,增收23607万元;完成非税收入4918万元,同比增长5.9%,增收27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48.7万人,完成保费10718.3万元,占参保计划的44.6%。

二、主动作为,2018年全市税务工作成效显著,稳中有进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抓好党建干好税务 带好队伍”的工作要求,克难奋进、对标实干、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一)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税费收入实现高质量增长

1.税费收入稳步增长。全市税务系统在顺利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加强收入调度、强化收入纪律,保证了收入高质量地快速增长。2018年全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完成各项收入411796万元,增长26.8%,增收8704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64776万元,占市计划255280万元的103.72%,增长19.94%,增收44016万元;其他收入完成147020万元,增长41.38%,增收43030万元。税收收入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5190万元,占市计划151635万元的102.34%,增长20.21%,增收26095万元。多项收入指标增幅居全省领先地位。

2.征管基础不断夯实。根据“三定”规定,重新划分9个税源管理分局征管范围,实行城区房地产和建安行业专业化管理和其它税源属地管理;严把采集录入关口、事中严密监控修改,保证基础数据质量;开展金税三期系统重复和单管户纳税人清理,夯实税源户籍,筑牢并库基础。开展纳税期限、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个体双定户核定经营额清理近4000条不一致信息,实现申报频次和征管力度的一致;整合内外部涉税信息“大数据”,深入比对分析,强化风险管理,实施针对性应对,增收11500万元。

3.征管质效全面提升。完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省局“1+1+1+N”风险管理理念,大力推进风险应对团队建设,强化涉税信息分析、预警,风险应对成效显著,2018年元至11月,全市税务系统推送各类风险任务627户,采取应对措施614户,风险应对率97.9%,入库税款1241.42万元,加收滞纳金96.85万元,调减留抵税额69.59万元,弥补企业所得税亏损额397.96万元;充分利用跨区域协作平台、天门市税收大数据保障平台等获取相关部门涉税信息12800余条,增收税款9700余万元;加大逾期申报处罚力度,对115户存在二次及以上逾期申报行为的纳税人,给予税务行政处罚,处罚率达到100%,准期申报率显著提高;强化欠税追缴,全年共清缴欠税2555.27万元,其中:存欠1142.28万元,新欠1412.99万元,做到了非正常户欠税零增长。

(二)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税收秩序不断规范

1.税收执法督察规范有效。严格贯彻落实组织收入情况、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情况、国务院减税措施落实情况、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等执法督察,创新督察方式,强化督审成果运用,确保督审工作质效。2018年1至11月,全市税务系统接收省局下发疑点数据915条,完成核查915条,核查完结率100%,通过税收执法督察发现问题涉及税款94.41万元,已补收税款94.41万元,加收滞纳金4.31万元。

2.内控机制建设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实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操作全程留痕和过错实时追究,税收执法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内控监督平台上线以来,共筛查执法人员日常过错疑点104条,其中重复过错疑点11条,实际过错疑点93条,促进税收执法人员风险意识逐渐提高。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获取税收执法数据和过错信息,对税收执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定期开展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截至11月底,全系统计算机日常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15个,其中税务机关过错行为5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10个,过错责任追究共计10人次。

3.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深入。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并严格落实,2018年1至11月,全市税务系统共受理办结各类税务行政许可事项497项,未出现许可事项办理超时情况;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全年,新机构挂牌前提请审理重大税务案件9件,依法审理9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9件,审理率为100%;挂牌后受理重大税务案件5件。制定2018年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辅导计划,参考人员顺利通过全国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10件,现行有效文件2件,已按规定对外公布。

4.稽查质效不断提升。严格开展打虚打骗专项工作,上报重案审理程序3户,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58份,金额23858.66万元,税额4055.97万元,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落实对殡葬管理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户个税专项检查及7户社区检查,查补税费合计373.05万元,罚款7万元,入库32万元;调查受托协查案源10户,收集相关材料157份,其中9户查明违法事实,涉及税额261.28万元。强化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工作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全年共查处发票问题企业5户,共计查处违法发票58份,违法涉案金额460.9万元,查补税款42.3万元,滞纳金7.00万元,罚款53.3万元。着力推进重点税源检查工作。全年接收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源5户,企业自查补税入库税款合计5.44万元。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全年报送“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件1起。开展税收违法案件清理,清理完毕8户未结案件,其中执行完毕4户,终结检查1户,依照税收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3户,组织清收入库1400万元。

(三)纳税服务提质增效,改革红利全面释放

1.纳税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 “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办税服务清单,实现办税服务“一厅通办”到“一窗通办”转变;强化导税咨询中心枢纽作用,大力打造“流水线式”导税服务;推动形成办税服务厅、智能办税服务厅、车购税办税厅“三厅一体”的办税模式,办税服务更加现代化、智能化和便捷化,纳税人尽享改革红利。组建由纳税服务、信息中心、税政部门、公司技术人员组成的运维团队,驻厅进行实体化运维服务,保障办税系统平稳运行。截至11月底,驻厅运维团队共处理各类问题1316件,现场解决运维问题884个,电话解答纳税人问题153件,运维平台上报省局解决系统问题279件。

2.税收宣传成效进一步凸显。大年初六在天门市2018年就业创业赶集会现场设立政策咨询台,为招聘企业及前来应聘的就业创业者提供税收咨询服务,现场接受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联合天门市第一小学开展“法润校园 税法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教育月活动,完成“青少年税收普法基地”授牌仪式;积极参与“12·4”全市“法治惠民——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结合改革形势和年度宣传重点,普及税法知识,展示税务新机构新形象。

3.“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税(费)种认定进一步优化,新开业纳税人相关税(费)种认定,以及相关纳税期限修改统一调整由办税服务厅前台负责,一步到位; 44份“依申请”类表证单书填写内容不断简化,涉税事项办理一次填写;推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和“承诺制”容缺办理即办服务,办税服务厅开设“注销业务”专门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办理,纳税人迁移注销流程进一步简化;推行使用免费的税务数字证书,实现纳税人持有一个证书即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组建专班,优化运维,实现电子税务局成功运行,截至11月底止,通过发行CA或税控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纳税人5380户,网上申报率达到97.6%。

(四)服务经济主动担当,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减税降费质效持续提升。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1-11月,全市落实货劳税税收优惠11395.12万元,其中落实增值税优惠10853.62万元,车购税优惠541.50万元;全年享受税基式减免优惠企业27户,其中,减计收入企业2户,减计收入380.04万元;加计扣除企业20户,加计扣除金额2838.41万元;减免所得额企业5户,减免所得额2082.04万元。全年享受税额式减免优惠企业290户,减免税款563.06万元;享受抵免式优惠企业1户,抵免金额2.22万元。

2.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日趋成熟。顺利完成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开展信用评价2845户;开展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试点工作,评价纳税人50户。开展“银税互动”,与市建行、市农商行、市邮储银行等5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加强对守信纳税人融资授信的扶持力度,引导纳税人依法主动诚信纳税。截至11月底,市建行、市农商行通过“税易贷”“云税贷”产品共发放贷款9笔,合计858万余元。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全年,向市发改委信用办推送信息319条,其中行政许可类167条,行政处罚类73条,红名单信息77条,黑名单2条。

3.支持扫黑除恶服务地方社会。加强与市法制办、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对其他成员单位移交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政法机关依法调查取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扫黑除恶违法案件能够公正严办,为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贡献部门力量。

(五)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干事创业氛围逐渐形成

1.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局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天门市局党委班子成功组建;按照省局批复的“三定”实施方案,结合谈心谈话掌握的正职思想动态,在充分征求个人任职意愿基础上,选优配齐25名正职干部,确保了机构运转的平稳顺畅和工作开展的高效有序。

2.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提升。按时完成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通过评优表先,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积极开展新录用公务员考察,为天门税务输送新鲜血液,提供坚实基础和人才保证;以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干部待遇,开展遗属困难补助年审和工资正常调资,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干部待遇得到及时兑现。组建专班清核干部人事档案,顺利完成新机构成立后的干部人事档案交接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及时完成调待工作,对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的227名退休干部进行调待,并全部补发到位。

3.税务文化丰富多彩。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大集训,依托税务网络大学广泛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在1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新机构、新职责、新业务、新作为”知识网络竞赛中,全局600多名干部全员报名参赛,6名同志晋级第二轮;组织新录用公务员25人参加7期初任培训,8人参加3期初任培训再集中培训;鼓励支持青年干部报名参加“三师”考试;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持续开展全员读书活动,按照“你读书、我送书”的形式为全系统干部送书400多本,“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风尚初步形成;强化书香税务建设,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开展读书分享会,传递改革新音,打造浓厚书香税务氛围;组织150名干部参加天门国际马拉松比赛,展示税务机构新风采。

(六)管党治党从严从实,政治生态逐渐好转

1.坚持从严带队。全市税务系统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的部署,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统筹谋划、组织推进、思想引领、纪律保证等措施,促进了“四合”,做到了“四个确保”,实现了党的建设与税收工作、税务机构改革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天门市税务局“三定”规定落实后,市局机关迅速成立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新的机关党委、党支部围绕税务机构改革,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业务融合培训等,展现了新担当新作为。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制度,细致梳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填写履行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以“痕迹管理”督导管党治党落实落地;全面监控税收执法过程,定期开展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全年通过内控平台共扫描税收执法过错28条,涉及税收执法人员28人次;重点围绕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六项纪律”、暑期休假期间“四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和吃喝问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等12个方面,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4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个,并按规定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落实。

3.强化执纪监督。重新修订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纪实本,完善履责清单、纪实要求、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为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提供纪律保障。2018年针对信访举报件查办、廉政风险防范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进行工作会商10余次;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80余人次,为推选的9位先进典型出具廉政意见书;紧盯法定节假日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时间节点,通过政务平台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3000余人次;督促整改办公设备配备、公务用车使用登记管理、扶贫领域纪律作风建设、其他公务支出等4类24个问题,谈话提醒7人;严格执行改革期间“四个确保”“五个一”“六项纪律”“六个严禁”“十个严格”和省局相关纪律要求,对标23项监督检查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改革期间党员干部遵章守纪,队伍和谐稳定,改革平稳进行。

4.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严肃开展纪律审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拓展监督防控范围,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2018年全系统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106人次,立案2件,办结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次,通报违纪典型案件3起;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6人,开展廉政谈话40余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受理问题线索3件;督促整改落实公车使用“一办法两审批两台账”管理方面问题9条;对一名干部涉嫌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警示教育;清退订阅党报党刊、工作业务之外的报刊2笔1230元;开展涉税案件“一案双查”5件,对相关干部提醒谈话15人次,初步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理等柔性问责成为常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人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岗双责”落实责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税务机构合并,税务干部在思维定式、行为模式、管理方式上仍存在差别,完全实现力合、心合仍需时日;队伍磨合、利益调整、职能优化等挑战仍然巨大;组织收入与经济税源的矛盾依然突出,地方税基薄弱已成常态化;依法治税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监督不够到位,税企双方互信还有一定差距,形成执法风险;税收征管基础仍不牢固,征管质效有待提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和断层凸显,干部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天门税务发展的需要等等。

三、因势利导,准确把握新时期全市税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伴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天门税务发展迎来了新机遇,也面临着新挑战。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好“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总体要求,才能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奋力书写天门税收事业新篇章的同时,服务好天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建统领全局的政治方向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这个总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指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方向,突出强调了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近年来,全市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越来越紧,但从贯彻落实的情况来看,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还不少,有的还比较突出。比如,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岗双责”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税收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融合不够紧,“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等等。“打铁必须自身硬”,全系统只有牢固树立在党爱党、在党敬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意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才能把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场改革意义重大,也极其艰巨、复杂和敏感。全市“三定”暂行规定落地,税务机构改革第二场主攻战已经完成,第三场主攻战已经进入决战阶段,改革任务仍然繁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后,后续征管任务更加繁重,队伍磨合尚需一个过程,各项税收改革任重道远。“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面深化税务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项改革关联性强、耦合性高,只有全市税务干部上下同欲,齐心协力,才能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准确把握实现天门税收现代化的发展前景

税收现代化是全体税务人的奋斗目标和共同梦想,是实现党的伟大梦想的税务行动。这个目标任重道远。此次税务机构合并,税收工作和税务部门更“强”,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提供了更多的优势。税务与地方的联系更加直接、利益更加密切,地方党委政府对税务的领导和支持更加有力,税务部门税费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兵合一处、将合一家,税收业务融合、信息系统整合、执法标准统一,资源优势更加凸显。税收现代化面临难得的机遇,在机遇面前,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六大目标体系”,加强党的领导,动员全市税务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合”的力量、“定”的优势,敢于爬坡过坎,善于聚力用势,加快推进税务组织体系、税收征管体系、纳税服务体系和税收共治体系建设,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在税收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定的步伐、作出更加务实的探索、取得更加有效的成果。

四、继往开来,为天门税务的美好未来披荆斩棘,奋勇前行

2019年,全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市委市政府经济、税收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纵深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扎实完成好各项税收任务,更好发挥税收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把双重领导体制下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一个全新课题认真研究,形成发挥党委全面领导作用的科学体制和有效机制。紧扣时代要求、结合天门实际、体现税收职能,不断实践、不断创新,抓出亮点、做出特色、见到成效、形成影响,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税务改革和各项税收工作,在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的融合中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党委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税收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抓税收业务工作,又抓党建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新机构深入融合

全系统要再接再厉巩固落实改革工作成果,促进天门税务新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进一步做好基层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认真贯彻总局、省局有关改革意见,全面完成股室和税务分局职责划分、工作交接、人员到岗等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主动关心干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激发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热情,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在新岗位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建立完善适应新机构、新职责、新要求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政务、业务运转制度,确保新机构平稳高效运行,凝聚起“合”的力量,发挥好“定”的优势,促进全系统干部在提升能力的基础上,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运转畅、融合深、服务优、工作进。

(三)持续做大税费收入规模

1.不折不扣完成收入任务。牢固树立“预算确定的收入目标就是任务”的观念,健全科学有效的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强化纵向层级分解、横向部门共担的组织收入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摸清税源底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预算收入目标,盯住目标,落实责任,精准施策,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年度税收收入目标。

2.全面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严格落实好“四个坚决”的组织收入原则,强化收入质量监控预警。严肃收入工作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要求,全面提升税收收入质量。

3.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减税降费和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创业创新、出口退(免)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4.加强税收形势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充分利用税收数据,加强税收经济分析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预计准;深入研究和充分估计前经济不确定性和经济下行的风险,充分研判企业普遍存在的困难、房地产行业走势,提前研究应对减税政策的预案,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

(四)强化法制税务建设

1.加强对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切实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制定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开展好第28个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和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开展对执法人员税收执法过错的考核,进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疑点核查,从源头规范操作。全面梳理排查执法、行政和廉政等各类风险点,细化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环节、岗位的执法风险防控。

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注重源头防控,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各类工作规范,大力推进“同案同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抓紧优化依法行政、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集体议事机构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审议程序,改进运行协作机制,从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入手,提升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3.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加大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力度。强化涉税检举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与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五)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1.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一窗”办税,推行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企业注销即办程序等服务措施。组织好“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服务建设提升专项活动,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切实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办税缴费新体验。特别是随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划转,便民服务举措要及时跟进,不断提升广大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展现新税务机构的新气象、新作为。

2.强化风险管理和应对。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切实推动“管户”调整落实落地;加强风险任务统筹管理,确保所有风险应对任务落实到岗、到人,从根本上减少或杜绝任务“多头下发”“重复下发”“多次进户”的现象,切实减轻基层和纳税人的负担。

3.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创新推出一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务实举措,着力打造“最简、最省、最优”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 40 条实施意见,立足机构改革新起点,力争一条一条抓落实,一项一项出成果。按照实体化、专业化、集团化管理要求,不断提升大企业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发挥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争取省局支持,配齐市局党委班子;核定股室、派出机构岗位、人员和领导职数,做好清理调配;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统筹考虑老、中、青干部使用,适时补充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

2.深化数字人事应用。建立健全上下级沟通反馈机制、问题处理机制和分级分片数据信息规范性真实性核查机制。认真开展数字人事业务能力升级和领导胜任力测试。强化集成整合,推进数字人事平时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的统筹对接。抓好数据分析,分类分步应用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上,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鼓励参加“三师”考试和会计、经济类职称评定;全面开展业务融合培训,持续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聚焦国税地税业务融合互补,组织开展业务融合系列培训,促进每位干部尽快掌握新业务,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稳妥实施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养老保险改革等政策。

(七)切实抓好信访维稳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地之后,各类矛盾和隐患会突显出来,全系统各单位要全面排查风险,提前研判、全面查找和有效防范不稳定因素和风险。强化教育引导,加强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合理诉求,努力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包保稳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强化联络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建立维稳协调联动机制。全系统各单位作决策、推改革、搞工作,都要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避免虑事不周、操作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和负面舆情。税收舆情要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一旦发生不稳定因素和重要负面舆情,一定要高度重视,立即向省局、市局和地方有关部门汇报,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处置,确保天门税收事业的安全稳定和长远发展。

(八)着力提升税务机构新形象

不断完善机关资产、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办文办会、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加强机关食堂管理,提倡“光盘行动”,抓好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机关;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争先创优工作;广泛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健康讲座、扶贫帮困、歌咏演讲比赛、读书分享、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干部文化生活;扎实完成地方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扫黑除恶、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展示税务新风采,提升税务新形象。

五、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完成以后,税务干部在思维定式、行为模式、管理方式上存在差别,队伍磨合、利益调整、职能优化等挑战仍然巨大,希望省局能强化工作指导,耐心答疑解惑,指导各市州局渡过磨合期,顺利实现力合、心合。

二加大班子建设巡查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各级班子凝聚力和领导能力,强化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干部管理新途径,尤其是职绩并轨后中层人员,保障干部“责、权、利”相匹配,进一步激发干部想干事的热情,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成就感。

三是促进干部融合。广泛开展业务融合培训和有利于干部交流融合的文体活动,从思想、工作、生活等各个层面激发干部内在的归属感、认同感和担当情怀,进一步促进干部融合发展,增强工作活力和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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