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4-2096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05月15日 |
标 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 | 文 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5日 |
勇鹏、杨云、苏波、吴振举、姚超君、陈小兵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合作医疗征缴方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局对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渠道缴纳居民医保,线上办理渠道包括“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手机银行APP以及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线下办理渠道包括全市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和各办税服务厅;居住地有农行智付通、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的,还可在服务网点刷卡缴费。
上述的各种渠道均可为本人缴费或帮他人代缴,其中线下渠道均支持现金缴费,通过以上途径无法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可在村/社区缴款。如缴费人年龄大不会使用手机APP缴费,可选择让他人代缴,也可到就近的各线下网点缴费,自缴确有困难的,村/社区负责兜底征收。
目前村/社区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代征人员通过“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为村民代缴,通过此种方式系统当场记录缴费信息,并可为村民提供电子缴款凭证;二是使用电脑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导入缴费人信息批量代缴。如代征人员操作手机不熟练或因网络不好导致用手机APP代缴效率不高,可选择第二种方式批量代缴,但此种方式需要将缴费人信息制成电子版,对代征人员操作电脑要求较高,所以目前选择此种方式征收的村/社区较少。
居民医保转由税务部门征收以来,持续拓宽缴费渠道,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缴费服务一直是我局社保征收工作的重点,目前依托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我市已实现以村为单位的互联网缴费;线下缴费渠道方面,目前全市共有126个代征银行营业网点、5个办税服务厅、600多个农行智付通服务网点,另各税务分局均有POS终端设备可移动征收,线下缴费基本做到了多渠道分流,实现了乡镇、村组全覆盖。
关于您建议的“村代收代缴资金,上交电子版花名册,以镇为单位向市统一结算”的方式,首先根据国家规定的征缴模式,居民医保缴费信息必须经由税务部门系统征收后,将征收信息通过系统后台传递到医保系统记账,因此村/社区代收的资金必须通过现有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缴费人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其次由于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较长,村/社区代收的保费金额很大,如不及时缴费入库,而是征收结束后统一结算,会存在极大的资金安全风险。
下一步,我局一是将拓宽缴费渠道,继续加大移动POS终端的投入,尽快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载体、各种平台广泛宣传各类缴费方式,宣传、引导和帮助缴费人通过各类手机APP缴费,将缴费人的习惯从等待上门征收慢慢转变为主动自主缴费。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缴费和批量扣缴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大代征人员操作辅导力度,让更多的缴费人及时享受便捷缴费服务。四是优化缴费服务,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征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加强对代征银行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督促不断优化缴费服务,杜绝拒收、推诿等现象发生,让线下办税更畅通。
衷心感谢您对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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