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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地税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09:45来源:天门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地方税务局、天门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门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40号;邮编:431700 ;电话:0728-5225126;传真:0728-5242626)。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17年,天门市地税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互联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促进信息公开。我们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常态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股室之间相互配合、各方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机制。同时,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天门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天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意见》、《天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天门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责任、时效、形式和要求,明确了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的责任、权限、流程,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严格保密审核,确保信息安全。我们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信息内容,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批单,严格实行信息发布的四级审核、实名签字制度。各科室根据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对分管栏目进行信息采编,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采集、报送、反馈的信息进行一级审核,重点审核信息内容、是否密级、生效时限等;办公室对各科室报送的信息进行二级审核,重点审核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并对信息进行加工和编辑,确保语言精准,条理清晰;对重要信息由市局分管领导进行三级审核,批准后方能发布;信息发布后,办公室对已发布的信息再次进行复查。经过这四个环节,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发公开的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安全性和及时性。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公开内容。我们建立天门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员制度,形成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全系统各单位指定人员承担信息管理员工作,负责履行信息采集、筛选、编辑和报送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采集、报送和更新。同时,我们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公开计划和公开落实情况上报市局,市局按季对照进行检查通报,对存在的公开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完整、对外公示公开的力度不够等问题积极整改到位,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齐全、手段丰富、渠道多样,真正将税收执法、行政管理与纳税服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四是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渠道。我们在充分运用天门市地方税务局互联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全系统各单位广泛设立税收政策公示栏外,并采取发放政务公开手册、办税服务指南和纳税服务联系卡等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17年度相关政务信息、工作部署、行政审批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截至12月底,累计公开信息文字库129条,资源库129条。  

    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继续发挥作用:其中政务微博平台:天门地税;政务微信平台:天门地税。截止12月底,政务微博累计已发送信息132条;政务微信累计已推送信息16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天门市地税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天门市地税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天门市地税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特别是纳税人最需要知情的政策法规、涉税问题等;三是个别单位和个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传媒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形式与内容,真正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事项作为主要内容,如税收政策、办税指南(办税程序、时限等)等向社会全面公开,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指导纳税人办理税收事宜。
  二是切实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限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对与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权利、义务的信息进行公开,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让地税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为纳税人及社会广泛知晓,为其提供理性、合法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渠道,将执法管理与服务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信息公开成为纳税人获取信息、办税解疑的快速通道,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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