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2677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名称
关于继续延长天门市纳税人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期限的通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7日

关于继续延长天门市纳税人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期限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14: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研究决定,将全市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申请领用、邮政免费寄递的期限延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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