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03494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标 题: | 天门市卫生会计核算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卫生会计核算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天门市卫生会计核算中心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规范化核算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会计报表、预算执行情况;承担对系统各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
2、天门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组织协调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开发应用;负责卫生部门网站、卫生信息数据库规划设计、管理与安全维护;组织指导全市卫生统计人员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负责卫生综合统计年报并发布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公报;统一管理并提供卫生统计相关数据资料。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内设科室3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政工科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天门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
三、人员构成
天门市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天门市卫生信息管理中心编制人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天门市卫生会计核算中心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 72.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6万元,增长10.5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 万元,上年结余结转 0万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预算支出总额72.0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6 万元,增长10.52 %。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68.46 万元, 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56 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0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0万元,占本年支出14.44%;卫生健康支出55.88万元,占本年支出77.59%;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7.97%。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 3.56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4万元,增长14.1 %。其中:办公费 1.2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24 万元、报刊费 0万元、差旅费 0. 8万元,维修维护费0.08万元,会议费0.16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工会经费0.5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01 万元,增长20 %,其中:公务接待费 0.06万元,较上年增加0.01 万元,增长20 %,原因为人员变动增加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较上年减少 0万元,下降0 %;公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较上年减少 0万元,下降 %0。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与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署办公,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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