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2-0349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标 题: | 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2年12月在原天门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组建,是天门市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检验与评价、卫生技术服务、健康教育、预防医学科研与技术培训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
2、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分析运用。
3、组织实施各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4、开展疾病防治相关技术的科研应用和公众健康促进。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
6、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负责公共场所卫生学监测评价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8、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采样检测工作。
9、全面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10、开展消毒效果和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11、开展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
12、开展卫生检测与质量控制工作。
13、开展健康管理及犬伤诊治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科室19个,包括:
1、办公室(党办)。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制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及中心内部工作规范、技术方案和工作计划、总结。负责中心规章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督查。负责组织科室目标责任书验收与评分。负责会议组织、会务、文电处理、文件拟稿及政务信息上报工作。协调科室之间工作,处理对外公共关系事务负责中心车辆管理和来人来客的接待工作。负责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水电供应、庭院绿化管理、污水消毒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出租房屋管理,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单位基本建设、庭院绿化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2、纪检监察室。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并负责调查处理。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会、红会、群团组织、创先争优、文明创建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人事科教和统计资料科。负责组织实施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类评比评选以及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办理干部职工的转正、定级、定职、退休、退职手续;承办干部职工牺牲、病故、工伤、遗属补助、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各种假期待遇的审定工作。指导、协调职工的继续医学教育,收集整理职工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推荐上报科技成果鉴定。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当年二孩以上怀孕对象4个月内孕情登记及时准确。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工会、老干部管理、组织等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职工疑惑问题咨询、答复工作。收集、整理、归档各类专业技术档案,并规范管理。负责组织中心业务学习和职工进修培训工作。
4、财务科。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5、总务科。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及有关物品、各种易耗品的采购,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和登记入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易耗品的领发制度,做到领用凭证规范,手续齐全,责任明确。负责中心各种药品、生物制品、器材、设备的计划采购、入库、管理和调拨工作。加强应急物品储备管理,保障供给。做好中心各类药品材料的登记入账和定期盘存,无过期失效物品。
6、免疫规划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接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免疫规划相关疫苗规范化管理和使用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省布指标。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培训。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指导全市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监测和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负责免疫预防疫苗的使用管理、技术指导、接种考核和效果监测与评价;建立乡镇疫苗账簿,做到账物相符。严格按照省市卫健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和调查处理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负责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控制工作。
7、预防接种门诊部。掌握辖区预防接种工作的基本情况,保证冷链系统正常运转,保证疫苗安全和质量。开展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保证接种安全,杜绝差错事故;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做好各种接种记录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汇总和报表工作。每月盘存,无过期失效物品。
8、慢性病与地方病防制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等防制规划、计划和防制对策与措施;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死因、伤害监测工作。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和发病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组织协调做好疾控相关项目技术指导、培训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及时督导汇总上报各类信息。组织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配合做好健康湖北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基层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制工作;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成碘盐监测和其他项目工作。指导全市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9、健康教育与网络信息管理科。承担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专业培训、效果评价和考核评估;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做好疾控中心对外宣传,负责天门疾控微信公众号维护,负责中心形象标识工作,保证全中心对外形象的统一性。配合科室开展有关宣传日的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健康湖北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负责单位局域网及全市VPN网络的建立和维护。负责对中心各科室所使用的网络、电脑进行管理和数据处理。负责健康促进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中心各种会议的摄像、拍照宣传报道工作8、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
10、血防所综合科。组织制订全市血吸虫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规范、计划和技术方案;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负责规章制度执行督查以及综合目标管理与考核。组织开展全市血吸虫病和寄生虫病的防治信息统计及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按时收集、审理、汇总全市血防、寄生虫病疫情监测统计资料,撰写工作总结和分析上报。制定并下发各种规范的防治工作报表模板,掌握各地报表动态,适时组织信息工作培训、督导与考核。规范开展病例监测、正确填报国家血吸虫和各类寄生虫病信息系统、5个监测点数据库整理及全市信息年报工作。负责防治物质的采购,印刷品的编印,以及防治物质的库房管理,定期盘存,做到账物相符。落实年度晚血核查、救治管理工作。
11、血防所防治科。组织开展全市血吸虫病等各类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据上级机构的要求,制定年度防治工作计划、做好各单项防治工作总结(查螺、灭螺、急感防控、健康教育、疫情监测、查治病、渔船民定点检测等)。适时开展新技术培训和新技术应用考核。组织、实施单项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急感防控、健康教育、疫情监测、查治病)的过程督导、指导、防治效果考核,适时总结成绩,寻找差距,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开展寄生虫病防制工作。做好消除疟疾工作,督导全市完成发热病人血检任务,开展疟原虫镜检复核工作,组织开展输入性疟疾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休治管理。按照规范化实验室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汉江北片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
12、结核病防治科。拟订全市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计划,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年工作总结、报表、疫情分析。加强重点数据监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病原学阳性患者耐药筛查率、耐多药可疑者耐药筛查率、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总体到位率。规范开展全国结核病耐药监测工作,及时将菌株送往省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按要求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做好登记。做好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按要求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做好登记。加强贵重仪器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加强结核病督导,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防治工作质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结核病疫情预警核查和上报,规范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
13、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负责拟订全市艾滋病、性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防制对策和措施,撰写年度疫情分析报告;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宣教、人员培训和艾滋病哨点监测等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和全市艾滋病筛查点的管理、检测和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艾滋病、性病项目工作,完成各项省布任务。完成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干预和安全套项目工作。指导并开展高危人群主动监测、艾滋病自愿检测咨询(VCT)、羁押场所HIV监测和全市扩大检测工作。
14、卫生科。负责拟定全市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相关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和健康建档工作,完成省布任务。。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学校卫生调查分析与研究,承担学生常见病于视力筛查监测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职业危害与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报告和从业场所的卫生学评价。配合开展食物中毒流调工作。开展放射场所防护监测,指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完成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工作。
15、健康管理中心。负责承担许可范围内医疗服务工作,按规范处置动物咬伤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按要求开展健康管理实践技能培训,提升健康讲师能力水平。负责承担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及职业卫生体检等项目工作;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组织开展劳动场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职业病的报告工作。
16、传染病防制科(卫生应急办)。负责拟订全市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防制对策和技术措施;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全市法定传染病防制工作,按上级要求组织做好各类传染病常规监测,及时上报结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后的各项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模拟演练。组织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的各项工作。安排12320应急值守,做好相关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网络疫情报告、审核,疫情信息的分析及监测报告的编印。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指导全市“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配合做好“健康湖北”相关工作。指导和承担全市传染病、重大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控制处理以及网络报告等工作。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进行网络直报、卫生应急、疾病控制等知识培训。
17、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科(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规划、计划、防制对策和技术措施;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消毒杀虫工作的监测、培训、考核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病媒生物的种群分布、消长、控制、抗药性监测等工作。按照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全市传染病疫情的消杀灭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开展院感与消毒,并适时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 做好农村环境危害因素监测以及其他项目工作;并配合市爱卫办完成消毒、杀虫、灭鼠等创建工作。
18、检验科。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与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协助质量控制科开展相关的质量控制、指导与考核;完成省计量认证考核。配合传染病防制科按上级要求做好重点肠道传染病外环境和病例常规监测;做好流感、手足口等疾病监测相关工作。对相关疫情、中毒、污染事件、救灾防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采样和调查处理,提供实验室技术支持。承担全市生活饮用水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化学污染物、致病微生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项目工作;负责拟定包含经费测算和使用的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本科室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按要求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做好登记。
19、质量控制科。负责协调中心各业务科室,全面开展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计量认证认可,指导和督促业务科室制定贵重仪器作业指导书。组织拟订、贯彻执行质量管理文件、卫生检验操作规范和标准,接收分发检验样品,编制、发出检验报告。负责新项目报批,组织质量体系内审及工作质量的考核与评价。负责组织实验室比对与验证;负责与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相关业务工作的联系。配合市卫健委开展全市艾滋病筛查点和初筛实验室的创建、技术指导和认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本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22年初编制数109人。在职实有人数122人。退休人员63人。
第二部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预算收入总额1717.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741.69万元,增长7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3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54.71万元,事业收入731.98万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单位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编制。
2.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预算支出总额1717.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882.69万元,增长105 %。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1331.26 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0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86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卫生健康支出1717.2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本单位事业支出纳入预算编制。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3503.68万元,主要资产为:土地 11917.87平方米,房屋 7500平方米,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设备38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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