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3-00769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标 题: |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
尊敬的谢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实际,市卫健委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村医超龄返聘问题。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规〔2020〕4号)文件,“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进行执业注册。确有需要的可返聘到龄离岗乡村医生”。为确保所有行政村都建有卫生室且配备有合格村医,我市现返聘到龄离岗乡村医生208人继续到卫生室执业。
二、村医收入问题。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我市将不少于40%的公卫工作量安排给村医,村医待遇由诊疗收入、基本药物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四部分予以保障,另外给予在岗乡村医生每年养老保险补助1000元、在岗中专学历乡村医生学历提升补助3000元,从2021年开始,将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提高到每年5000元。
三、医保门诊统筹额度问题。门诊统筹基金是由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分配和监管,我委已将您的建议转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已与各乡镇对接,并对各乡镇提出根据卫生室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合理分配的建议。
天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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