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延续注册第1批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管理,根据《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规定,现将申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延续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18日-1月29日(5个工作日)。
对上述拟延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卫健委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0728-5296002,8503606
地址:天门市竟陵文学泉路75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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