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烟草专卖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5:49来源:天门市烟草专卖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28-5343136)。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局(公司)自觉从建设法治企业、创新企业、廉洁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的要求出发,切实把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共部署、齐落实,以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提升发展的软实力和竞争力。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内容围绕卷烟营销、专卖管理、安全生产、财务审计、科技管理党史学习、疫情防控等。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烟草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件0份,办理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形成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图,梳理、完善天门市烟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持续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定,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的工作要求,发布信息前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前,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反复校对,建立完善的信息审核流程,确保内容、文字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我局把天门市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

  局(公司)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各类新闻媒体、经营户告知书等形式。2021年,局(公司)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烟草公司政策通过经营户告知书发放给卷烟零售户;对广大经营户、消费者意见和建议通过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进行答复;对特殊案件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在媒体上公开;对办证流程等各种行政事项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行风热线"栏目给予认真的答复。此外,还充分利用"3.15""12.4"等活动,宣传卷烟打假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市局(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不断改进和完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条例》和《目录》的具体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本单位广大干部参与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类别不完全等。

  (二)改进办法

  下阶段,市局(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网络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它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宣传,服务公众。进一步修订完善适应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三是强化监督。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