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部、所、队,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烟办综〔2020〕1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天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26号),现将《天门市烟草专卖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
2020年10月21日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天门市烟草专卖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市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推动市局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行政许可职权公开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省局公开目录,更新完善市局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过程的信息公开,重点聚焦行使对公众相关行政职能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确保相关行政职责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积极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三)进一步梳理公开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局相关要求,市局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助力落实“六稳”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实现各项经济目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振市场信心。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以促进经济发展、保证财政增收、稳定社会就业、助力脱贫攻坚、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民族工业、保障消费者利益等为重点,主动对外发布信息,精准解读政策背景、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确保相关政策发布信息透明、惠企利民。
(三)提高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将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程序、结果等行政执法内容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专卖管理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四)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依托行业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及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站办理”,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五)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相关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本单位防疫工作动态和复工复产工作举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为湖北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公开,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重点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提高干部职工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加强制度执行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市局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公开方式。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强市局门户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建立健全内容保障考核评价机制,确保网站内容常更常新。
(四)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推进烟草行业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烟办综〔2020〕38号)和省局关于建设全省系统新媒体矩阵部署,完善内容、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稳步推动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市局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把《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干部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培训针对性、系统性,稳步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根据省局、市委市政府公布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督办考核,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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