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审计联络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所、队,机关各部门:
现将《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联络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 湖北省烟草公司天门市公司
2019年7月18日
(主动公开)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联络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扩大和整合公司内部审计力量,全面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第三条 审计联络员是市局(公司)按本办法在市局(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和基层部(所)聘用的、按计划要求承担市局(公司)内部审计任务的审计联络人员。
第四条 审计联络员聘用范围是市局(公司)所属部门及基层部(所)的正式职工、劳务派遣人员。所属部门和基层部(所)具体包含:卷烟营销中心、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综合计划科、财务科、办公室(后勤)、人事科、物流中心、竟陵市场部(所)、皂市市场部(所)、岳口市场部(所)、多宝市场部(所)、杨林市场部(所)、多祥市场部(所)。
第五条 审计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能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熟识业务、专卖、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沟通协调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
第六条 审计联络员的聘用人选原则上由所在部门推荐,经市局(公司)监察科、审计科和人事科考核后,报市局(公司)领导批准。聘用期限为两年,任期届满可续聘或由所在单位另外推荐人选;对不胜任工作者,市局(公司)与派出的相关部门商定后可提前解聘或者调换。
第七条 市局(公司)所在相关部门和基层部(所)须推荐一名审计联络员。对已聘审计联络员工作变动的,原部门应按本办法要求推荐另外的候选人员,原聘审计联络员同时解聘。
第八条 市局(公司)所在相关部门及基层部(所)负责人应积极支持审计联络员的工作。市局(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调配审计联络员的工作。市局(公司)审计科需抽调审计联络员执行审计任务时,应提前3天通知审计联络员及所在部门。审计联络员所在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审计联络员按市局(公司)审计部门要求准时到位。
第九条 审计联络员在调用期间由市局(公司)审计部门统一调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审计工作。
第十条 审计联络员在接受市局(公司)委托执行内部审计任务时,可行使与市局(公司)审计部门专职审计人员同等职权,并应遵守《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审计联络员在执行审计任务时,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审计纪律,保守被审计部门的商业秘密。审计工作完成后应按审计工作有关规定将所有审计资料、审计证据交给市局(公司)审计部门存档。
第十二条 审计联络员对所在部门或部(所)的经济运行及业务开展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事项,需第一时间报告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派驻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办公室,不得包庇隐瞒。
第十三条 审计联络员被市局(公司)审计科调用期间的工作业绩,可视作其本人在所属企业的工作业绩。
第十四条 审计联络员聘用期间的工资奖金按原单位进行分配。对成绩显著的审计联络员,市局(公司)审计科可提请市局(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审计工作中丧失原则,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泄露秘密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提前解聘兼职审计员资格;错误严重的,应建议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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