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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31980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布机构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烟草公司卷烟销售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天门市烟草公司卷烟销售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1-05 11:20

为了加强卷烟货款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有效地防范资金风险,保障销售资金安全回笼,卷烟货款结算过程操作有序,根据《湖北省烟草商业系统财务收支管理办法》(鄂烟财〔2013〕104号)、《湖北省烟草商业系统资金管理办法》(鄂烟财〔2013〕10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卷烟货款结算原则
  卷烟货款结算严格遵循“日清日结”、“钱货两清”原则,不准赊销;由营销中心、配送中心、财务科人员组成结算小组对每天销售货款回笼情况实行多级审核制。配送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当天的货款回笼情况进行初审,财务部门资金管理岗对销售资金回笼情况进行复审,切实做到日清日结。在银行对账和货款回笼审核时发现的账账、账实不符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不允许赊销,如有特殊原因报分管领导酌情处理;对发现的重大资金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省公司报告,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二、销售货款结算方式
  (一)货款结算采用电子结算、移动POS机结算、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四种方式。大力推广电子结算和移动POS机结算,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结算,提高货款回笼效率,确保资金运转安全。
  三、资金流转程序
  (一)卷烟货款结算
  1、电子结算:订单部是电子结算货款回笼的第一责任单位。订单部负责每天电子结算资金与当天电子结算货款金额的一致性,不得随意更改结算方式;
  2、移动POS机结算:配送中心是POS机结算的第一责任单位,送货部收款员只能用客户银联卡刷卡结算卷烟货款,并需客户在刷卡小票单上签名确认,送货员应将客户签名确认的刷卡小票交给配送中心结算员核查并保管备查,严格遵守银行卡操作规程,配送部收款员不得使用他人银行卡套取现金;结算员除审查结算金额外,要对使用POS机刷卡收款金额与POS机系统收到的金额进行核对,查对金额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及时上报公司财务科和天门银联公司由天门银联公司查明原因,收回货款。
  3、现金结算:对没有实行电子结算也不能实行移动POS机结算的客户,采取现金结算。收款员、送货员与司机对货款安全负共同责任。为确保人身和资金安全,收款员收到的现金必须当日就近存入指定的银行收入专户,因特殊情况不能将销货款及时存入公司收入专户的,可存入邮政银行烟草专用卡后及时采用POS机刷入公司收入专户。对超过银行营业时间收到的货款,收款员应将所收现金交送货部结算员存入公司保险柜中,结算员要对当天库存现金金额上报配送部负责人,加强安全保卫,不得个人保管现金,更不得将现金带回家。严禁坐支、挪用货款,杜绝公款私存,收款员应对每天的销售款进行核对,对未送出的卷烟,可暂存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在下一送货日送给客户并收回货款。
  4、转账结算:对中百仓储卷烟货款实行转账结算,配送部收到中百仓储开具的转账支票后及时办理银行转账。
  (二)配送部结算员对各收款员每天交付的银行进账单、移动POS机结算单与订单部提供的当日销售货款结算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写资金缴款单次日交财务管理科资金结算员核对入账。
  (三)财务管理科结算员通过一体化服务平台系统核对打印当天电子结算款、送货部现金回笼款,做好货款签收和入账,并定期对配送部未送出卷烟进行盘存。
  四、责任追究
  配送部货款结算员负责货款的监督和签收,保证每天销货款及时足额到位。配送部负责人加强监督检查。配送部收款员发生赊销以及为经营户以外的人员刷卡套取现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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