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天门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秩序,优化卷烟零售市场资源配置,维护国家利益、卷烟零售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天门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本局拟召开《天门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时间
2026年11月3 日上午9:30(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将另行发布公告)
二、 听证地点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四楼会议室(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10号 )
三、 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对《天门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合理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 参加人员
遵循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包括:申请方天门市烟草专卖局代表11名、持证卷烟零售经营户代表3名、社会公众代表2名、相关单位代表7名。其中,卷烟零售经营户代表、社会公众代表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详见附件)。听证代表出席人数须达到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未达到该比例,听证会延期举行。
五、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6年10月29日17:00前,向天门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杨坤报名,联系电话:0728-5343036。热烈欢迎广大卷烟零售户、社会公众积极报名。
本次听证会设置旁听席位2个,有意旁听的人员可向法规科提交旁听申请,旁听人员按照申请受理先后顺序确定。
六、 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申请在听证会上现场陈述意见的,应当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陈述意见要点及理由。
特此公告。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10月22日
附录
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门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代表采取如下办法产生:
一、 代表条件
1、在本市居住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消费群体的意见;
3、对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有一定的认识;
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无刑事犯罪记录;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申请方代表由天门市烟草专卖局推荐产生。
三、卷烟零售经营户代表、社会公众代表采取自愿申请报名的方式报名登记,如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天门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第四条的规定,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参加人员。
四、单位代表由各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五、登记报名人数小于听证会公告人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和范围组织召开听证会,不再补足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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