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 贯彻实施工作方案解读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实施办法》贯彻实施的总体思路,并提出了3个方面16项主要措施。
(一)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培训
01 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实施办法》。
02 印发宣传贯彻《实施办法》文件。
03 组织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培训。
(二)制定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04 落实烟叶种植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管理制度。
05 建立优质生态烟田保护制度。
烟叶产区人民政府建立优质生态烟田保护制度,科学推行轮作制度,提升优质生态烟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统筹烟田保护与粮食安全、乡村产业振兴。
06 因地制宜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
07 加强烟叶收购监管。
烟叶产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烟叶收购计量器具、烟叶实物标样等实行监督管理。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和烟叶种植者代表组成烟叶收购等级质量复核组。烟叶种植者对烟叶等级质量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组申请复核。
08 加强烟草制品品牌保护。
09 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10 确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售烟网点的距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全省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售烟网点的距离,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售烟行为的监督执法。
11 完善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2 制定行政执法配套规范文件。
制定《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 建立《实施办法》实施实践基地。
(三)开展《实施办法》监督检查
14 做好《实施办法》实施情况报告。
15 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16 在制定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中落实备案审查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