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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3369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7-27 12:32

2021上半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三大职责,狠抓重点工作落实。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调整了市安委会及十四个专业委员会,明确了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职责。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学习安全生产工作6次,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形势汇报、听取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情况报告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市领导节假日和重要节点亲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或暗访,确保节假日期间和建党百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初按照董常委和高市长安排,18个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落实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逐步推进。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十堰张湾区艳湖社区“6.13”燃气爆炸事故之后,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研究制定了《天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迅速制定具体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各级责任,全方位、分层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四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危化领域:深入开展专家购买服务加安全监管的治理模式。目前已开展专家体检“2”次。3月1日-3月19日我局邀请省级专家对我市28家危化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隐患332条,其中58条重大隐患,截至目前,共整改隐患330条,其中重大隐患56条,隐患整改率为99.4%,民益环保因重大隐患未整改已责令停产。第二季度专家排查我市危化企业22家,排查共发现隐患975处,其中重大隐患65处。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10家企业实施专家驻厂服务,每家企业由2名专家提供2天驻场服务,共发现隐患383条,其中重大隐患21条,目前已下达限期隐患排查整改文书36份,督导企业限期整改。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73家,共排查安全隐患143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6份,责令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零售店4家。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烟花爆竹专业委员会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接到非法违法举报11起,组织市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等单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查扣非法烟花爆竹4640件,其中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7起,查扣烟花爆竹3270件;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4起,查扣烟花爆竹1370件,依法行政拘留11人。工矿商贸重点领域。对天门工业园涉氨制冷企业天门丰汇食品(原启勋食品)进行重新营业前的安全检查,督促其完善了安全生产手续,整改隐患11条;对皂市镇所有碎石制砂厂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砂石企业11家,排查隐患58条,对每家企业都列出了隐患清单,并向皂市镇下发了隐患交办通知,要求皂市镇督导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任务,督促限期整改;针对夏季高温天气特点,以安办名义下发了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领域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对岳口、小板、黄潭等工业相对集中区的乡镇开展了安全培训,系统讲解了事故发生与控制、企业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及相关法律知识,累计培训企业100余家;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培训2期培训300人开展烟花爆竹培训15期培训750人组织开展三类人员考试14期1700人,其中特种作业人员150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知识竞赛答题、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上,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开展了大型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14个专委会成员单位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应急救援演示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共安全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现场参与群众500多人。

六是强化安全生产督办检查。充分发挥市安办协调督办作用,实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级挂牌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天门市城北分局消防问题,天门外国语学校电梯安全等5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从6月开始,市安办14个专业委员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采取隐患日报送,整改周调度的工作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已出通报9期。同时,市安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建4个督导专班分行业、分部门、分乡镇开展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人进行责任追究切实提升监管震慑

(二)全面提升灾害防御。一是防汛抗旱工作及时调整了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责任分工,自上而下构建由党政主要领导“双挂帅”的指挥体系。深入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排查。各地各部门围绕工程隐患、预案修编、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内容开展汛前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并将发现的问题登记建档,逐一落实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采取常备物资为主、防汛责任单位与各乡镇备料为辅的方式进行。目前,指挥部常规储备砂石料共计8万立方米,其中块石3.8万立方米,碎石1.9万立方米,瓜米石1万立方米,黄砂1.3万立方米。

二是防灾减灾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应急救援和灾情信息管理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对我市备灾点救灾物资进行充实,共完成27品种的应急抢险救援应急物资采购。进一步强化基层灾害信息管理,在全市每个村(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的基础上,今年实行灾害信息报送AB角模式,推动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市落实灾害信息员1383人,其中乡镇104人,村(社区)级1275人,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及时统计上报灾情。

三是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林场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各个山头包保到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针对疫情防控、清明节和五一节等重点时期,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联动,组成专班对各林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各林场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地段悬挂标志、横幅,增强进山人员的防火意识。组织护林员、森林防火宣传车不间断在林区进行巡逻和宣传,大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夯实应急救援。一是加强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工作。将应急救援预案检查纳入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目前已完成18家企业的应急预案审查和网上报备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市各专委会积极组织演练活动,学校、燃气、气象、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专项应急演练活动,企业开展了5场现场应急处置。市防办组织专家对《天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完成了大观桥、绿水堰水库、罗汉寺闸、防洪闸、五七泵站等9个分指挥部以及所有小二型水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审批工作。同时督促乡镇按责任范围落实防汛劳力,成立应急抢险突击队并开展演练,用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我局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组织节假日期间及日常会商,对上报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情况50余期,保证与省厅指挥通讯顺畅。购置现场指挥调度台、4G高清布控球、高清单兵设备1套,保证了应急处置过程中前后方音视频双向传输,能够保障省应急指挥厅、应急处置指挥部随时指挥,随时调度。更新了各乡镇、职能部门应急队伍通讯花名册,进一步加强了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装备保障。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政热企冷现象严重,企业负责人轻安全重利益思想严重,安全资金投入不够,企业管理心存侥幸、管理粗放的问题依旧存在;二是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随着应急物资品种数量的不断增加,原设在市民政局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库存容量已不能满足物资储存管理的要求,物资储备和管理不足的问题急需解决。三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大应急格局下,各项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各部门应急机构需要加强协同配合,部门间统一联动不顺畅,信息共享存在延迟乡镇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尚未建立,乡镇分管安全、救灾和应急的领导和人员存在交叉,费保障和机构人员力量薄弱,应急管理队伍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稳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汲取6月13日十堰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对燃气管道、建筑工地、老旧小区消防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燃气、危房、化工、电力、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切实加强隐患排查、监管执法、巡查督查等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坚决守好防灾减灾生命线。结合天门当前情况,始终把防汛备汛工作作为天大的事,会同水利和湖泊局完善防洪、排涝等工程体系,以及组织指挥、预案方案、监测预警、应急抢险等非工程体系,组织防汛抗旱成员单位开展巡堤备汛工作,确保汉江、汉北河安

三是持续完善应急救援防护墙。强化应急预案修编。着手计划修订天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待省总体预案发布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修订我市总体预案和各分项预案及部门预案,对已发布的有效期内预案进行衔接性审查,健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对辖区内企业应急预案行政审批,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和机构设置、应急设施、物资配备情况检查力度,加大应急演练频次,促进企业应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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