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0794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预警提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预警提示

发布时间:2024-06-26 14:55 来源:天门市应急管理局

随着中高考结束,暑假即将到来,我省进入溺水事故高发期。6月12日大冶市两名初中学生游泳溺亡,6月23日十堰市郧阳区两名初三学生中考放假后游泳溺亡。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相应作出批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防溺水工作责任,现就做好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安排部署要更加紧密。各地各部门要把未成年人防溺水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全面管好水、有效管住人”两条主线,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推进防溺水“网格化”管理。教育部门、学校要在暑假前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好家校沟通和衔接。

宣传教育要更加深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微信等媒体以及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切实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四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以及中小学毕业生等未成年人群体的走访摸底和包保提醒,进一步加强外来未成年人安全管理。宣传部门要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电视、媒体栏目醒目位置、重要时段,播放预防学生溺水专题片,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及家长避险自救和智慧救援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完善假期家校安全联系机制,落实“1530”,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发放告知书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及家长学习防溺水知识,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提醒家长安全“四知”(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动员志愿者,组织社会力量成立防溺水志愿者巡逻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防溺水宣传,引导未成年人到正规的游泳场所进行游泳锻炼,防止私自下河、下塘游泳、戏水,坚决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

疏堵措施要更加合理。各地要创新开展“水花行动”和培训演练,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游泳协会(汉江飞鱼救援队)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培训,多方位提高学生游泳和防溺水技能。要创新开展暑期各类托管服务,让留守儿童有地可去、有事可做,减少野外玩水风险。要推动城区免费或低价开放游泳馆,因地制宜建设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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