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568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天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文 号 | 天防办〔2021〕20号 |
标 题: | 关于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各乡镇办场园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江河湖库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10月2日2时,我市汉江岳口站达到洪峰水位38.02米,于11时水位开始回落,20时退出警戒水位(37.90米),10月3日8时汉江岳口站水位降至37.64米,汉江汛情有所缓解。根据《天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防指研究,决定于10月3日20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虽然我市汉江汛情趋势整体好转,但目前汉江堤防长期高水位浸泡和冲刷,出险几率增大,防汛压力没有完全解除。请沿江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消极懈怠思想和麻痹松劲情绪,全力做好退水期堤防巡查工作,坚持做好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汛情发展变化,继续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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