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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012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天应急文〔2021〕18号
标 题: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八届人大闭会期间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八届人大闭会期间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07 11:40

江信甫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政企联合,形成机制,主动自觉做好安全生产》(2021年21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压力重的问题,同时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安全生产应对机制、安全隐患认识不全面、没有专业安全工程师协助等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将企业安全生产的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方针、责任体系和机制

按照党内政策文件规定和现行法律法规体系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与服务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民代表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统筹安全与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管与服务工作。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一是健全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组建了以市长为主任的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立了十四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了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安委会统筹协调,专委会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每年市政府至少召开4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市委至少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相应建立了领导机构,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市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监管手段。安全监管与服务本相辅相成,严格的安全监察执法就是对企业最好的服务,既能让企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又能让企业规范安全管理,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局秉承“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理念,采取先提示、后检查,先警示、后查处,先约谈、后处罚的“三先三后”人性化执法措施,并通过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主动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的难题,实现与企业的和谐共处。今年以来我局加强对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的执法监察,强化对社会敏感时期和事故多发期的安全监管进行执法检查活动。2021年上半年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709次,其中对3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229次,对4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12次。

三是落实服务举措。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多渠道拓宽监管的服务方式,让监管者下基层进企业真服务。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行“企业自查+专家服务+部门监管”模式,聘请专家对高危企业进行全覆盖诊断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岳口镇和小板镇均开展了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工作,专家检查与服务模式已覆盖了全市大部分规上企业。二是优化审批模式。我局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办事流程、减少办证时限。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清理,修改,并向社会公告。2021年上半年我局共受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2601件(其中危险化学品18个,烟花爆竹零售435个,特种作业操作证2148个),按时办结2601件,办结率100%,我局服务窗口获得较高的公众评价率,确保群众只用跑一次,努力做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一次就办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依靠电视台、天门日报社等新闻平台,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发动群众自觉与安全生产领域中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企业隐患产生的原因

我市企业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除化工企业外,一般工商贸企业还普遍存在着安全意识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欠缺和隐患排查能力不够等问题。一般安全生产理论认为,隐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隐患的产生或是事故的发生主要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和环境原因等三个方面,同时《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等七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理论和责任体系都相对完善情况下,一些企业隐患问题不断产生主要源自思想认识不足。

一是部分企业没有正确理解新时代要求及内涵。2017年习近平主席指出“放眼世界,我们面对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部分企业没有正确认识到我们正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正不断修订完善,企业必须按照新时代要求,不断适应变革,部分企业仍以老观点看事物,导致隐患问题不断产生,如2019年应急管理部制定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两个导则,一些化工企业没有及时对标自查整改,在政府组织的专家排查隐患活动中,一次性排查出隐患过百条。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足,对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没有深入理解认识。部分企业对隐患和事故没有深刻理解认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足、生命敬畏意识不够。根据海因里希法则,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非常可能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或死亡事故。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多个隐患最终累计的结果。部分企业错误认为事故是偶然发生的、不可控的,或是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事故是周期性的,事故周期内事故不可控制,事故周期外事故不用预防,忽略了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和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最终酿成事故。

三是部分企业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不够,没有正确理解并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好水平的平安中国。部分企业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能将安全放在与企业发展并重的层面上,甚至将安全和效益作为两个对立面。企业发展取决于人才、设备和技术、管理,影响企业的安全要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和环境,企业的发展与安全要素是高度一致的,一些企业认识还不够,导致企业自我排查隐患动力不强,等待专家的服务。

四是政府与企业定位模糊甚至颠倒。法律明确了隐患排查与整改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重大事故隐患紧急处置权。在实际监管中,由于追责压力大,部分部门和乡镇在实际履职中逐渐形成了帮企业查隐患或是请专家查隐患的工作模式,企业不主动排查隐患,等着专家和部门来查,导致政府部门与企业定位错位,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都不能很好落实,企业因能力不足产生本领恐慌,感觉安全生产压力重,监管部门精力分散,不能很好排查有可能造成群众重大伤亡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下一步措施

在继续做好监管工作与服务企业的基础上,我局将针对工作的不足和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是加大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做好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三是加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典型执法案例的宣传。针对相关行业领域,特别是本省本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宣传力度,汲取事故教训,加大对典型执法案例宣传,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按照国家、省、市改革要求,加快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配齐装备,统一行使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公开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计划执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工作,客观规范地记录检查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果断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对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严格行政处罚。

(三)继续推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推动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工作,鼓励工业相对集中的乡镇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服务协议,同时向市政府申请将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二是激发企业自身动力,引导安全生产基础好、动力强的企业自主聘请安全专家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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