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A08302/2021-49527 | 主题分类 | 减灾救灾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 文 号 | 鄂汛电〔2021〕6号 |
标 题: | 省防指关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武汉、襄阳、荆州、十堰、孝感、荆门、仙桃、天门、潜江防汛抗旱指挥部:
受汉江上游强降雨及区间来水影响,汉江中下游水位持续上涨,8月30日0时,丹江口水库出现最大入库流量23400立方米每秒,15时汉江汉川站水位29.27米,超警戒0.27米,襄阳站和沙洋站分别超设防水位0.18米和0.36米。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9月份汉江上中游降雨仍然偏多,汉江干流钟祥皇庄站流量9月1日将达到11500立方米每秒,水位48.2米、超警戒0.2米;汉江皇庄以下站点将全线超警戒水位0.1-1.1米。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指定于2021年8月31日16:00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请你部高度重视,根据规定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发展,滚动发布预报预警和避险提示;落细落实责任,各类责任人到岗履职;严密组织巡堤查险,上足巡查劳力和干部,特别是要对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迎流顶冲堤段等易出险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强化工程安全度汛,做好区域内涉水工程安全管理;做好民垸行蓄洪运用准备,根据汛情发展态势,及时按规定做好汉江干流、东荆河沿岸民垸和杜家台分蓄洪区运用准备;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提前预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2021年8月31日
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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