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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1294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7:00

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清明节将至,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和踏青旅游活动频繁,历来是道路交通、森林火灾、烟花爆竹等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为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细做实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力度,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增加路面巡查力度,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客货混载、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强船舶和渡口的日常管理及巡查工作,制止船舶违章超载运输及无牌无证船舶从事运输,制止船员无证驾驶及冒险航行。

(二)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清明节期间,祭祖烧纸上香增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规定和墓地祭扫动火规定,加强巡查监控,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对上坟祭祀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做到文明祭扫,切实增强全民防范森林火灾意识。林场要组织护林人员组成森林防火巡查组,深入林区到一线排查,同时要与各地一起做好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值勤、人员调遣、扑火准备等工作,坚决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要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防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四)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结合季节性施工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厉打击建设工作不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工程质量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推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五)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要扎实开展以无证经营、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不完备、消防设施不完善、老旧钢瓶超期使用、无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运载钢瓶、第三方施工挖掘燃气管道、餐饮业燃气设施老旧破损和供气条件不具备、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城镇燃气泄漏爆燃、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对电梯、锅炉、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充装站、危化品储运容器、露天使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检修、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

(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针对清明节期间寺庙等宗教场所、场镇、超市、宾馆人员密集的特点,各地、各部门要对辖区、行业领域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应急设施完好和疏散通道畅通,做好安全防范。同时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

(八)抓好其它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与督促。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报告处理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坚决防止迟报、瞒报、漏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应对和处置。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请各专委会在清明期间(4月3——5日)每天下午3点前将当日督导检查情况上报市安办,同时4月5日下午3点前将整个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上报市安办,上报材料要简明扼要、数据明了。未及时上报的,市安办将全市通报。

联系电话:0728-8506972  邮箱:tmsyjglj@163.com

天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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