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03175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名称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6 14:45 来源: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配合市医疗保障局科学合理编制医保基金的收支预算。

2.医疗保障政策的调研。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3.同“两定”机构签订协议。

4.做好定点机构协议管理。

5.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6.慢性病待遇的审查。

7.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

8.统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科室4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和参保核定科、医疗服务管理科,下设23个乡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天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及23个乡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

天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现有人员编制数57个,实有在职人数77人,其中,事业人员54人,工勤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以钱养事”人员23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62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5.05万元,减少3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1.7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上年结余0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62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5.05万元,减少34.5%,减少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62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5.05万元,减少34.5%,减少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536.2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2%。其中:人员支出472.6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88万元,减少35%,日常公用支出63.6万元,较上年增加40.39万元,增加63.5%。

2、项目支出85.5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占支出总额的13.7%,较上年减少93.51万元,减少109.33%,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中心运行经费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0.39万元,其中: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2.6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4.16万元、邮电费5.2万元、物业管理费1.56万元、差旅费10.4万元、维修(护)费1.56万元、、会议费2.6万元、培训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工会经费3.69万元、福利费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57.36万元,主要资产为:通用设备54.86万元、家具用具2.5万元。本部门机动车实有数为0辆,单位价值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当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提供良好运行环境,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中心凝聚力,保障中心工作优质高效运转。

2.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医保工作正常运行。

3.对上级及本级财政资金进行绩效管理。

4.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各项经办工作开展。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天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填报人

郑恋 

联系电话

18727302427 

部门总体

资金情况

总体资金情况

当年金额

占比

近两年收支金额

2021

2022

收入

构成

财政拨款

621.7485 


621.9448 

836.7973 

其他资金



54.028 

50.6437 

合计

621.7485 

100%

675.9728 

887.441

支出

构成

基本支出

472.6128 

76%

611.1041 

662.7036 

项目支出

149.1357 

24%

151.4016 

224.7374 

合计

621.7485 

100%

762.5057 

887.441

部门职能概述

1.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

2.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核定复核审批;

3.医疗保障政策调研

年度工作任务

1.确保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

2.提高医疗保障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3.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预算

项目本年度预算

项目主要支出方向和用途

乡镇医保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人员经费 

85.5343

85.5343

乡镇医保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整体绩效

总目标

长期目标(截至2023年)

年度目标

目标1:确保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

目标2:提高医疗保障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目标3: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  

目标1:确保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

目标2:提高医疗保障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目标3: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

长期目标1:

目标1:确保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

目标2:提高医疗保障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目标3: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两定机构衔接顺畅 

 100%

完成两定机构的稽核工作 

质量指标

工作效率加强 

 100%

各项工作完成达标率 

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共服务持续改进 

 100%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时效指标

经办服务能力提升 

 100%

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率

99% 

群众满意度 

年度目标1:

目标1:确保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

目标2:提高医疗保障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目标3: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近两年指标值

预期当年实现值

2021

2022

产出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共服务持续改进 

100% 

 100% 

100%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时效指标

工作效率加强 

 100% 

 100%

 100%

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 

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共服务持续改进 

100% 

 100% 

100%  

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率 

99% 

99% 

100% 

群众满意度  



第三部分    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

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采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2.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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