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4620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名称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15 10:10 来源: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具体承担抽查、核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基金评价,配合基金监管科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涉嫌医疗保险欺诈情况和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2、对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两定机构在就医(购药)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标准、费用结算情况和履行协议情况进行核查;

3、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本级决算组成。

纳入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内设科室4个,包括:综合科、审核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编制人数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事业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1.2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9.8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1.36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67.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3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49.8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1万元,下降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7.9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2万元,下降5.2%其中:基本支出143.4万元,占本年支出85.4%;项目支出24.53万元,占本年支出1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1.2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87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3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2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6万元,占0.6%。主要是用于人员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万元,占9.3%。主要是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42.87万元,占85.1%。主要是用于日常运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5万元,占5.1%。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7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5.2%。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预算的48.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缩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本年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本年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单位本年无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本年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8万元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充分保障核查工作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和核查运行经费,确保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和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核查工作经费、临时人员经费、核查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97万元,执行数为32.9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二是保障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转。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部门严格按照核查工作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和核查运行经费等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将资金落实到位,对资金执行率、资金拨付及时性、成本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定期汇报检查。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部后续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10.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参考《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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