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35051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名称
天门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天门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19 08:40 来源: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天门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医疗保障政策要求;

2、负责城乡职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统筹实施,为全市参保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3、负责异地就医结算;

4、开展全市范围内医疗救助对象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6、落实精准扶贫对象医保待遇;

7、负责医保基金核对清算;

8、统筹实施异地居住及转诊备案规范;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门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内设综合科、医疗救助科、待遇结算科、基金财务科、经费财务科。

    (三)人员情况

天门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是2019年成立的二级预算单位,隶属于天门市医疗保障局。我中心现有人员编制13人,在职实有人数13人,退休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医疗保障资金结算中心2023部门决算纳入单位为本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公务接待费为0,当年年初预算为890元,年终决算实际支出0元。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89660.0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9660.0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计89660.0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8211.93万元,增加6091.31%。增加原因:本年度医疗救助及医保基金财务数据纳入决算报表,收入支出资金大幅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年收入8966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60.0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89660.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211.93万元,增加6091.31%。其中:基本支出 161.45万元,占本年支出0.18%;项目支出 89498.63万元,占本年支出 99.82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 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89660.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211.93万,增加6091.3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医保基金财务数据纳入本年度决算报表,收入支出金额大幅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9660.09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8229.01万元。增加6164.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金纳入决算,收入支出总金额大幅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 万元。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6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211.93%,增加6091.3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医保基金财务数据纳入本年度决算报表,收入支出金额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60.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4万元,占0.00495%。主要是用于事业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1.16万元,占0.236%。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

3. 卫生健康支出87120.25万元,占97.17%,主要用于事业医疗及事业运行。

4. 住房保障支出10.46万元,占0.0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5. 农林水支出2313.78万元,占2.58%,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961.26万元,支出决算为8966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59%,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调整增加,项目资金增加19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8938.53万元,支出决算为8712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0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调整。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救助项目资金计入决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支出项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17万元、津贴补贴8.33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绩效工资42.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万元、住房公积金10.46万元、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4万元,生活补助0.92万元。

公用经费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7万元、印刷费0.82万元、水费0.17万元、邮电费0.3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43万元、工会经费0.96万元、福利费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总计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原因主要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当年年初预算为890元,年终决算实际支出0元。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截至 2023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无(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医疗救助乡村振兴及医保基金项目资金8949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82%,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便民救急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困难群众因病返贫的状况,医保基金也充分发挥了就医保障的作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2023年医保基金补助及医疗救助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23.2万元,执行数为89498.6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保障全市人民医保就医医保报销,为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在2023年度顺利脱贫的目标,对生病住院或长期患有慢性病的贫困户实行医疗保障兜底,使因病致贫的贫困户生活更加有保障,进一步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按比例报销90%,慢性病门诊按比例报销80%。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部门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将资金落实到位并成立专门的理赔审核团队,对患病贫困户就医进行及时赔付与回访;扶贫兜底医疗保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和专人管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部后续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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