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具体承担抽查、核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开展医疗基金评价,配合基金监管科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涉嫌医疗保险欺诈情况和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2.对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两定机构在就医(购药)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标准、费用结算情况和履行协议情况进行核查;
3.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疗保障基金评价、信息披露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本级决算组成。
纳入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本级)。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内设科室4个,包括:综合科、审核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
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编制人数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其中:事业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5.7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4.47 万元,增长35.57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245.7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84万元,增长 63.9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7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5.71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78万元,增长46.32 %。其中:基本支出 176.87万元,占本年支出 71.98%;项目支出 68.83万元,占本年支出 28.01%;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5.71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47 万元,增长35.57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7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84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无增减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5.7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77.78 万元,增长 46.32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5.7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44 万元,占 5.88 %。主要是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 209.44 万元,占 85.24 %。主要是用于日常运行支出。
3.农林水支出 10.16 万元,占 4.13 %。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 11.67 万元,占 4.75 %。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7.74万元,支出决算为 245.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6.31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本单位当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13.7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94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 122.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9.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0.44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增加,日常运行支出增加;2.项目资金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 11.1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04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64.4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12.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 %。较上年增加 1.48 万元,增长 100 %。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本年纳入财政拨款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单位本年无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 1.4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 %;较上年增加1.48 万元,增长 100 %。与预算数相比,决算数无增减变化。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本年纳入财政拨款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48 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保养及燃油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8万元 ,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 %,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 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单位本年无公务接待开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6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充分保障核查运行、三方监管、智能审核经费,确保日常办公正常运转、基金核查、三方监管、智能审核正常运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核查运行、三方监管、智能审核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83万元,执行数为68.8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二是保障基金核查、三方监管、智能审核正常运行。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部门严格按照核查运行、三方监管和智能审核等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将资金落实到位,对资金执行率、资金拨付及时性、成本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定期汇报检查。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部后续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天门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3年度核查运行、三方监管、智能审核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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