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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2534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天门日报 文 号
标 题: 我市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我市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发布时间:2022-08-05 08:57
为持续优化医保营商环境,实现医保经办服务高效便民,从8月1日起,市医保局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7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推行生育津贴等待遇“免申即享”服务。
  据介绍,本次纳入“免申即享”的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产前检查费及职工生育津贴。以往,报销产前检查费、申领生育津贴,需要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交收费单据、费用清单、银行账户等资料到医保窗口申请;“免申即享”服务模式推出后,产前检查费由医疗机构按相应定额标准在出院时当场结算,生育津贴则由医疗机构提取生育女职工住院信息、出院记录等资料传送至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审核后两个工作日内拨付至职工所在单位,无须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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