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9-07-01 00:00 来源: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天门市教育局

关于学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将于9月1日启动,现将学生参保缴费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精神,2020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二、缴费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方式

  全市所有在校(园)学生居民医保费由学校组织征收,居民医保费在开学时缴纳。

  四、医保待遇

  待遇享受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咨询电话:5234594(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5231655(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天门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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