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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5 10:30来源: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长期照料照护的参保人员提供护理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我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和保障对象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为天门市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对象为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

三、待遇申请方式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窗口申请

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申请条件

1正常参加天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

2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6个月以上的,从缴费次月起12个月后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3、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或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治疗,病情基本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经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

五、不予受理申请或不予支付待遇情形

1、患病治疗期未满3个月或病情尚不稳定的;

2、应当由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第三人依法承担责任的(责任人无法确定或无支付能力未能全部赔偿的除外);

3、调查发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与申请时不相符的;

4、专家评定不符合条件的;

5、保障对象正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方式

1、居家非全日护理:由护理人员到被认定为失能人员的保障对象家中提供每日不低于4小时的护理服务(一名护理人员每日承担非全日居家护理业务的保障对象不超过3人)。

2、居家全日护理:由护理人员到保障对象家中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3、养老机构护理:由承担养老机构护理业务的定点服务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保障对象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4、医院护理:由承担医院护理业务的定点服务机构设置医疗专护病区,为入住本机构的保障对象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七、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员定点培训机构

选择居家护理服务的保障对象,其选定护理员须接受护理业务培训,培训结业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进行护理行为,定点培训机构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天门职业学院

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办事处学院路特一号

联系电话:0728-5224795  

八、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选择机构护理服务的保障对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具备长期护理条件和资格的机构中自主选择:

序号

名称

地址

服务类别

1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天门市人民大道东1号

医院护理

2

天门市中医院

天门市陆羽大道中15号

医院护理

3

天门康复医院

天门市江垸路1号

医院护理

4

天门市社会福利院

天门市江垸路2号

养老机构护理

九、长期护理保险护理内容

1、居家非全日护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观察病情,监测血压血糖,提醒服药,帮助注射胰岛素及其他给药途径,协助处置和护理尿管、胃管、鼻饲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实施压疮预防,进行营养指导、心理疏导和健康宣教,指导并辅助进行身体机能康复训练等。

2、居家全日护理。服务内容在居家非全日护理项目基础上,增设以下项目:协助如厕,辅助进食,翻身拍背,帮助洗漱、梳头,定期修剪指甲、剃须理发,更换并清洗床上用品、尿布,陪同用助行器或轮椅活动,陪同就医,采集送检标本,代配药,协助转诊等。

3、养老机构护理。服务内容在居家全日护理项目基础上,增设以下项目:打扫室内卫生,整理抽屉、衣柜、床头柜,建立健康档案,指导患者吸氧、雾化吸入;对终末期患者实施临终关怀。

4、医院护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病情监测。医护人员定期巡视,观察病情,监测血压血糖,测量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2)护理服务。主要包括医院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特殊护理和一般专项护理。

3)医疗处置。根据保障对象病情进行医疗对症处理,包括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他药物给药途径,吸氧,使用呼吸机等。

4)心理干预。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保障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健康宣教、康复指导,对终末期患者实施临终关怀。

十、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标准

保障对象在接受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服务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床位费、护理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费等费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床日或按 月实行限额管理,限额以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长期护理支付标准根据失能重度等级对应的护理等级确定。失能重度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护理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

1.居家全日护理每人每日失能重度三级40元/日、失能重度二级25元/日、失能重度一级20元/日,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居家非全日护理每人每日失能重度三级16元/日、失能重度二级10元/日、失能重度一级8元/日,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

2.养老机构护理每人每床日失能重度三级52元/日、失能重度二级36元/日、失能重度一级24元/日,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承担25%。

3.医院护理每人每床日失能重度三级60元/日、失能重度二级40元/日、失能重度一级30元/日,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地址:天门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天门市陆羽大道红盾公寓3楼泰康保险公司)

电话:0728-85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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