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救命钱” 坚决“零容忍” 市医保局通报首期9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01 17:08 来源:天门日报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首期9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这9起典型案例,涵盖过度诊疗、串换药品、超标准收费、降低入院指征、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规定超标准收费问题
  9月,省级抽查复查专项检查组在对我市部分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渔薪卫生院存在违反医疗服务价格规定超标准收费情形,该院医疗收费项目中:一是B型钠尿钛前体测定按规定应收200元而实际收费230元,每人多收30元;二是热敏胶片按规定应收12.8元而实际收费20元,每人次多收7.2元。三是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应收24元而实际收费35元,每人次多收11元。市医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退回违规金额并处以两倍罚款。
  二、医疗机构违反医保目录规定超限制用药问题
  9月,省级抽查复查专项检查组在对我市部分医疗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渔薪卫生院存在违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将安神补脑液、蜜炼川贝枇杷膏、生脉饮只能在门诊使用药品纳入住院使用并按医保政策予以报销。市医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退回违规金额并处以两倍罚款。
  三、医疗机构降低入院标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月,据举报线索,市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夏钢医院存在将应门诊治疗腿疼等疾病人员降低入院标准收治入院。市医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42359.02元。
  3月,市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男健医院存在将应门诊治疗疾病人员降低入院标准收治入院,市医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4147.65元。
  四、医疗机构车接车送、拉人住院问题
  1月,根据举报线索,市医保局查实夏钢医院对部分五保对象以车接车送等方式拉人住院,市医保局根据有关规定,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五、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市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男健医院存在物理治疗过多问题,仁爱医院过度检查肝、胆部位彩超问题,南洋老年康复医院彩超检查过多问题,渔薪卫生院存在B型钠尿钛前体测定过度检查问题。市医保局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协议扣减。
  六、医疗机构过度治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康城医院抗生素使用时间过长,棓丙酯使用不合理,细菌抗体测定(结核杆菌)无依据检查,南洋老年病康复医院存在过度使用抗生素棓丙酯、替硝唑、头孢呋辛等药品。市医保局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协议扣减。
  七、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处置违规问题
  5月,接群众举报汪场镇别台村卫生室外方外处置,后查实该村存在因使用了部分非基本药物,由于非基本药物不能在医保系统报销,存在处方外置。将处方外处置、使用非基药违规问题移交市卫健委进一步查处。
  八、定点医疗机构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5月,接群众举报汪场镇别台村卫生室将患者使用维生素C、维生素B6在医保系统中替换成青霉素予以报销,市医保局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拒付该卫生室2022年8月使用医保基金3506.95元,暂停1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九、定点药店销售生活用品违反医保服务协议问题
  1月,接群众举报永康大药房博信店销售生活用品,经核查属实。根据相关规定,市医保局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扣减质量保证金2000元。
  4月,接群众举报普仁大药房皂市第一药店销售生活用品。经核查属实。根据相关规定,市医保局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扣减质量保障金2000元。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案件,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截至10月底,市医保局共追回医保基金728.42万元,其中按协议扣减306.3万元,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退回389.55万元;追回死亡人员家属违规享受医保慢性病待遇2.91万元;日常审核扣减22.58万元;通过信访举报核实、扣减4家违规医药机构7.08万元。另外,行政处罚201.86万元。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医疗保障部门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向欺诈骗保亮剑,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出租、不出借,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28-390009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