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使用家庭共济账户可直接扫码购药
5 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使用家庭共济账户可在药店直接扫码购药。
自全面推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以来,职工医保账户余额使用范围从“个人专享”拓宽 至“全家共用”。此前,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住院、购药等费用均可通过绑定“家庭共济账户”直接结算,也可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只有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两种结算类别可调用家庭共济账户。今年5月起,我市实现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使用家庭共济账户可在药店直接扫码购药,即参保职工对参加居民医保的近亲属进行账户共济账户授权后,家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结算类别选择“定点药店购 药”,则可使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政策范 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这一政策让个人账户金额在家庭成员间流动起来,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提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家庭账户共济支付 2628 人次,共济金额 14.0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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