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职工医保基金“日拨付”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清算效率,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压力,我市已实现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日拨付”全覆盖。
此前,我市医保基金结算拨付普遍采用月度结算模式,医疗机构回款期长、垫资压力较大。2025年5月起,医保部门启动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日拨付”试点,参保职工出院结算后,医保基金次日即可拨付至医疗机构。经过一年试运行,目前职工医保基金“日拨付”范围已扩展至全市所有职工医保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优化日拨付机制,逐步将生育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等纳入日拨付范围,不断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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