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4-1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文字解读】《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控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0 09:45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控结果。调控后,湖北省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单颗常规口腔种植全流程医疗服务费用上限为4300元。同时明确全省各价区市(州)属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上限。该政策自4月1日起执行,单颗常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用将比调控前下降约50%。随着后期口腔种植体系统联盟集采、牙冠竞价挂网中选结果的落地,口腔种植用耗材价格也会大幅下降,我省单颗常规口腔种植全部费用将从15000左右降至7、8千左右,患者费用负担将得到切实减轻。

整合项目 让老百姓看得明白  

以服务产出为导向和技耗分离的方式进行项目整合,新增“种植体植入费”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政府指导价,同时与种植体系统、牙冠产品等耗材分开计价;废止“种植治疗设计”等12项现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让项目更通俗易懂,让计价更清晰明了,让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调控价格 让老百姓减轻负担

单颗常规种植医疗服务实行全流程价格调控,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医学 3D 模型打印(口腔)部分费用、医学 3D导板打印(口腔)部分费用、麻醉费、药品费均涵盖在内。

上述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为:三级省管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每颗不超过4300元;二级省管价格公立医疗机构以三级医疗机构为基础,下浮10%。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全流程费用不高于调控目标的97%。经调控,以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为例,单颗常规种植医疗服务全流程实际发生费用将由调控前的八、九千元下降至4100元左右。

同时,考虑省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水平等差异,将17个市州划分为4个价区,明确要求4个价区市(州)属医疗机构全流程医疗服务调控目标分别不超过4300元、4200元、4100元和4000元,实际发生的全流程费用不高于调控目标的97%。

按质定价 让老百姓享受优质优价服务

对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口腔种植专业临床重点专科、种植技术领先、成功率高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其全流程单颗常规种植医疗服务调控目标,并要求市州将符合的医疗机构对外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后续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探索做好按质定价。

落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控要求

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各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项目的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的经济合理性,保持项目间合理的比价关系,按照价区划分和调控目标合理确定项目价格,严格落实以“降”为主基调的价格调控目标,并拉开三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梯度。同时,对开展种植牙服务但拒不报量或报量率不足上年度实际使用量80%的公立医疗机构,其种植体植入和牙冠置入手术实际收费不得超过当地政府指导价的80%。

加强民营医疗机构价格监管引导

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要强化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对于区域内种植牙集采报量率高、中选产品使用率高、口腔种植费用经济性突出、评价排名靠前的民营医疗机构,各地可通过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发布,为患者提供价格信息指引服务。同时,对价格高、采用“介绍费”、“好处费”买卖客源的予以公开曝光,促进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向竞争机制。

强化价格调控结果的监测预警

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要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不配合价格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异常名单,定期公开并综合运用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监管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预计4月中下旬综合治理政策全面落地 全省14万颗种植牙需求受益

口腔种植综合治理措施,除实施全流程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以外,还有以种植体为重点开展的集中带量采购以及牙冠竞价挂网措施。今年1月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在四川开标,中选产品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3月20日,四川牙冠竞价挂网结果出炉,从原市场价300元-1200元左右降至均价327元。我省将于4月中下旬在全省落地执行上述结果,随着“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的先后落地,全省年均14万颗种植牙需求患者将直接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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