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431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27日
名称
天门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文号
天房金文[2018]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7日

天门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7 00:0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天门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3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7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设5个科,1个办公室,无分中心。从业人员32人,其中,在编24人,非在编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91家,实缴单位551家,比上年增加26家;新开户职工0.29万人,实缴职工3.01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缴存额4.36亿元,同比增长 30.54%。2017年末,缴存总额22.29亿元,同比增长24.32%;缴存余额13.37亿元,同比增长20.9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一致。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95亿元,同比增加6.4 %;占当年缴存44.72%,比上年增加6.4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8.83 亿元,同比增长28.3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3.61亿元,笔数同比增加0.65%,金额增长5.87%。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0.65 万笔10.41亿元,贷款余额为7.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52%、51.09%、56.91%。本年收回贷款金额0.7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8.56%,比上年增加13.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一致。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23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以上定期4.3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86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58.56%,比上年增加13.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3869.83万元,同比增长20.3%。其中,存款利息1907.2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962.6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863.13万元,同比增长33.4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90.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2.4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2006.69万元,同比增长10.22%。其中,增值收益率1.6%,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上年已提足),提取管理费用1015.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1.09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479.9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0.73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330.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543.8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869.07万元,同比增长193.23%。其中,人员经费250.08万元,公用经费76.98万元,专项经费542.0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1万元,逾期率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30.7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1.6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8.37%。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加4.95%、6.40%和30.5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4.95%,国有企业占10.16%,城镇集体企业占4.90%,外商投资企业占5.0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1%,其他占1.1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00%,国有企业占14.00 %,城镇集体企业占1.29%,外商投资企业占6.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1%,其他占0.72%;中、低收入占90.03%,高收入占9.9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97%,国有企业占13.99%,城镇集体企业占1.31%,外商投资企业占6.6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1%,其他占1.01%;中、低收入占89.96%,高收入占10.04%。
  (二)提取业务:2017年,0.5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7.2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1.9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9.02 %,租赁住房占1.84%,其他占4.5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2.71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8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1%,其他1.50%)。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7.82%,高收入占12.1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7.7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52%,比上减少 13.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708.2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1.36%,90-144(含)平方米占82.33%,144平方米以上占6.31%。购买新房占85.8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1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9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9.6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9.3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3.19%,30岁-40岁(含)占23.61%,40岁-50岁(含)占42.15%,50岁以上占21.05%;首次申请贷款占86.2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79%;中、低收入占90.25%,高收入占9.75%。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52笔,1507万。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295.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212.7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5.82 %,比上年减少2.6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新系统上线运行情况
  按照住建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中心投资679万元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达标建设。通过项目立项、预算申报、编制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评审、公开招投标、项目建设等环节,目前“双贯标”新业务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系统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全国基础数据统一和接入银行结算数据采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了资金的秒级到账,有效增强了预防和防范重抵御风险能力,提高了业务办理实效,人民群众满意率普遍提升。
  (二)当年政策调整情况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出台了《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天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天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天门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在四个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天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天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天门市住房公积金还款指南》和《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等四个业务办理指南。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中心在新业务系统的基础上,依据《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和《天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等四个业务操作指南的规定,明确了各类业务办理的要件和时限,进一步优化了受理审批流程,明确了人员职责,压缩了办结期限,提高了办事效率。归集类业务随到随办,销户提取类业务现场办结,资金秒级到帐;非销户类提取业务2个工作日审批办结;贷款类业务3个工作日审批办结。
  2、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打造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中心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城投大厦一楼按照银行服务业标准,建设了住房公积金营业部,配置标准化办事窗口、智能化办公一体系统,安装了全天候监控安防系统、排队叫号系统、智能服务评价系统、直饮机、空调等设施,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窗口。
  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考勤管理制度》等七个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天门市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天门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作风大整顿和廉政风险点自查整改,有力促进了工作作风的大转变,助力了各项工作的推进,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四)服务监督体系日趋健全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中心专门设有信访接待室、服务监督台、意见箱,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来访。
  2、对各类业务操作权限进行统一授权、集中管理、台帐留痕;对各类技术参数进行系统设置,规避人为因素影响,有效规范和防范各类业务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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