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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43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天门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00:0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天门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3名委员,2018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调整2018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相关情况通知关于强化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责任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6科室1直属分中心。工作人员35人,其中,在编26人,非在编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82家,实缴单位615家,净增单位82家;新开户职工4018人,实缴职工31372人,净增职工1725人;缴存额4.86亿元,同比增长11.47%2018年末,缴存总额27.15亿元,同比增长21.80%;缴存余额15.70亿元,同比增长17.4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往年持平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2.74亿元,同比增长40.51%;占当年缴存额的56.38%,比上年增加11.66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1.57亿元,同比增长31.0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954.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34.07%。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6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915.25亿元,贷款余额11.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5.79%、46.49%、 45.7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68%,比上年增加14.1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持平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四)购买国债:2018年,购买国债

  (五)融资:2018未进行融资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30亿元。其中,活期350元,1年(含)以下定期2000元,1年以上定期33600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016.9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缴存余额的72.68%,比上年增加14.1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4825.27万元,同比增长24.68%。其中,存款利息1704.6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120.6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 2224.33万元,同比增长19.3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90.6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33.6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2600.94万元,同比增长29.61%。增值收益率1.62%,比上年增加0.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25.7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075.22万元。

  2018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15.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1.09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330.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65.8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698.34万元,同比下降19.64%。其中,人员经费305.75万元,公用经费242.36万元,专项经费150.2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53.22万元,逾期率1.3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30.7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1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1.51%。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止2018年末,中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止2018年末,中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1.61%、4.26%和11.4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国有企业占 7%,城镇集体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其他占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国有企业占 14%,城镇集体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其他占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国有企业占 11%,城镇集体企业占4%,外商投资企业占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其他占4%

  (二)提取业务:2018年,6174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7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租赁住房占2%,其他占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5%,其他占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7.6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79%,比上年减少4.7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673.1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1%,90-144(含)平方米占82%,144平方米以上占7%。购买新房占 95.85%购买二手房占0.33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其他占2.8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2.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7.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5%,30岁-40岁(含)占13%,40岁-50岁(含)占38%,50岁以上占34%;首次申请贷款占 95.9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02%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769354.7万元。 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597.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522.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中心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截止2018年末,中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5.97%,比上年增加30.1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8年,中心报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公积金直属分中心,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没有变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2018年,中心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出台了《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文件,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延伸到了民企、社会团体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中心城区就读高职高专年满18周岁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工、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群体,并通过降低缴存门槛,细化缴存流程,开设新市民缴存专户,使政策落地落细。

  为厚实公积金缴存使用规模,中心积极开展缴存扩面行动,结合实际开展了“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招商亲商大出访、建缴服务大拜访、新市民调研大面访活动(即“四合一”大联访),深入企业,深入楼盘,深入基层,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通过上门服务、靠前指导,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推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建立和缴存。目前,已走访企业400多家,调研新市民1000余人次,发放政策宣传资料5000余份,下发催建催缴通知书100余份,切实做到了宣传前移、缴存前移、服务前移,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贷款方便,优化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公积金促进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我们印发了《关于强化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责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责任的通知》等文件,加快推出公积金金融产品,不断创新贷款抵押方式,由单一公积金质押担保调整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等多种方式;推出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不动产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先提后贷等措施。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2018年,中心报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公积金直属分中心,增设了新的营业大厅,扩大了服务场所面积,改善了服务环境,制定了营业部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标准,按照“人员向大厅集中、审批向大厅集中、职能向大厅集中、权限向大厅集中”的原则,加快公积金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要件,实行限时办结,初步实现了群众办理业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同时,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窗口”和创建全市“十优满意单位”活动,树立品牌标杆意识,服务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基础贯标工作成效彰显。按照省厅部署和要求,中心加快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智能服务,完成了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化(“双贯标”)建设,并顺利通过住建部检查验收。住房公积金管理初步实现了财务自主核算、账户统一监管、银行数据直连、资金秒级到账、平台充分共享、运转安全稳定。公积金业务初步实现了由柜台办理向平台办理转变、由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由纸质档案向电子档案转变。

  综合服务平台进展顺利。已完成网上办事大厅、短信、12329热线、微信、微博、手机APP、门户网站、自助查询终端等基本建设,已正式上线运行。平台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各类业务网上申请、办理,并可让群众足不出户办成大部分公积金业务,进一步提高办理时效性和便捷度,力争做到“大厅空空荡荡,网上热热闹闹”。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将公积金失信信息纳入公积金管理系统、社会诚信系统,在制定了《单位和个人公积金贷款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之后,又建立公共信用信息黑名单制度,从源头防范化解了潜在风险。开展了“两清”(清理逾期贷款、清理个人征信),切实加强每一笔贷款的贷前审查、贷中审核、贷后监管;对每一笔逾期贷款严格实行包案清收、专班清收、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信函催收、律师催收、依法划扣等措施,有效保证了资金回收。清理贷款档案2200多份,下发催收通知91笔,督收逾期贷款资金178.68万元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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