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所属保障科、保障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398号令)和《湖北省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办法(试行)》(鄂建文( 2018 )61号),全面提升我省公租房管理水平, 2022年省住建厅将继续开展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工作,现将《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度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2年度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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