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完成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件销号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13 16:30 来源: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117,我单位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清单。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完成了处理处置工作。

一、交办信访件基本情况

华泰雅苑小区17栋1单元11层为该楼顶层,其电梯设计位置紧邻单元客厅。经我中心现场查看,该单元电梯在工作时室内能听到运行产生的声音,现场核实情况属实。

二、处理处置工作情况

针对电梯运行中的噪音问题,建设单位、电梯公司进行了分析,制定了降噪方案。分别对电梯机房、电梯井道增加吸音棉,增厚设备层楼板厚度,工字钢与承台间增加减震垫并更换了主机。

按照电梯质量标准,电梯公司递交了相关合格报告。同时,建设单位联系多家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因投诉人单元现为毛坯房,检测单位认为其检测结果不能作为室内噪音指标依据,故未受理。

为此,建设单位组织电梯公司、小区物业公司人员曾于2021年12月30日晚,对该单元楼17栋1单元1101室(未装修)、17栋1单元1002室(装修入住)的客厅、卧室部位通过检测机器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7-1-1101

未装修

电梯静止

检测结果

电梯运行

检测结果

7-1-1002

装修入住

电梯静止

检测结果

电梯运行

检测结果

客厅

31.7

32.9

客厅

32.9

35.3

卧室

31.3

32.5

卧室

30.7

32.6

三、处理结果

依据《天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天政办发[2023]30号)文件,华泰雅苑小区位于南洋大道以南,创业大道以北区域,属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间时段控制在60db(A),夜间时段控制在50 db (A)。通过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已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种隔音降噪措施,有效降低电梯运行噪音,且已整改到位。

附件:噪音检测佐证资料

电梯井施工佐证资料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17栋1单元1101(未装修)



电梯静止客厅分贝、电梯运行客厅分贝



电梯静止卧室分贝、电梯运行卧室分贝



17栋1单元1002(装修入住)


电梯静止客厅分贝、电梯运行客厅分贝


电梯静止卧室分贝、电梯运行卧室分贝



电梯井外装置




电梯井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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