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我中心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98号)等规定,草拟了新的《天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起草过程中已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意见,此次征求意见为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采取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75327535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天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至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科),邮编:431700,联系电话:5232289。
特此公告。
附件:《天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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