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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281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天门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17 15:30

2020年度天门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

主要职责为:负责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预算编制、招标代理、采购管理等前期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进行管理和控制;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的结算、竣工决算并送审等。

天门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系隶属于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副科级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90063523409810现有人员编制8人,正式职工8人,内设办公室、项目策划协调科、工程管理科。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共1天门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2.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3.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80.94万元,支出总计80.9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78万元,上升10.85%;支出总计增加8.78万元,上升10.85%增加原因主要因为工作职能增加,调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收入8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支出8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7%;项目支出1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8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94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85.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12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4.8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8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94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85.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12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4.8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83%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2万元,下降4.67%减少原因主要因为因疫情影响,单位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原则,减少公务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68.9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6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原则,减少公务招待支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0年度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0万元,下降0.00%;支出总计减少0万元,下降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18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5.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54万元减少1.51万元,降低21.64%其中:办公费0.49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28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工会经费1.2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20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年度预算安排依据。

  1.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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